甘肃酒泉玉门300MW压缩空气储能电站示范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带压热水电加热器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甘肃
-酒泉市
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甘肃酒泉玉门300MW压缩空气储能电站示范工程 EPC总承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现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甘肃省酒泉市玉门市。
(2)建设规模: 300MW级压缩空气储能电站。
(3)建设工期: 18个月 。
本工程倚靠酒泉地区大型风电光伏基地,拟建设一台300MW/1800MWh大型压缩空气储能电站,能够充分发挥大型长时储能的灵活调节作用,降低对大电网的调节支撑需求,提高新能源消纳水平。电站采用高温绝热压缩空气储能发电机组,每日储能时长8h,发电时长6h,年运行天数330天。储气库采用地下人工硐室,硐室容积暂按20.5万m3,每日正常运行时充气量约12005t,储气库内部正常运行压力范围为12.0~18.0MPa。
2.2 本次招标范围见下表:
招标范围一览表
标包号 货物
名称 规格
(主要技术参数) 单位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 备注
1 带压热水电加热器设备 详见技术规范书 套 1 项目部现场车板交货 暂2024年11月25日第一批陆续发货,1个月内交完。(生产前提交生产发货计划需确认) -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3.1 资质要求
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货物生产制造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并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2 业绩要求:
投标人三年内(2021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具有5项300MW及以上相同或相近设备火电项目使用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3.3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存在国家相关规定不得投标的情形,且投标人不在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招标人供应商黑名单中;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10-14 17:00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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