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潞安余吾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炉除尘器布袋更换项目(第2次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山西
-长治市
山西潞安余吾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炉除尘器布袋更换项目(第2次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JNB203-ZB-240914567 SXZB-2406 1238GZH009/01C )
公示开始时间:2024-10-08 17:30 公示结束时间:2024-10-11 17:30
山西潞安余吾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炉除尘器布袋更换项目(第2次招标)(招标项目编号: JNB203-ZB-240914567 SXZB-2406 1238GZH009/01C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001山西潞安余吾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炉除尘器布袋更换项目(第2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001 山西潞安余吾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炉除尘器布袋更换项目(第2次招标):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投标报价 | 交货期 |
---|---|---|---|
1 | 需解锁 | ¥1353608元 | 合同签订后15天内,按照招标人需求供货,完成布袋整体更换工作任务时间小于10天(布袋供货及安装调试于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 |
2 | 需解锁 | ¥1375600元 | 合同签订后15天内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
1 | 需解锁 | / | / |
2 | 需解锁 | / | /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响应情况 |
---|---|---|
1 | 需解锁 | 响应 |
2 | 需解锁 | 响应 |
二、否决情况:
(1)否决原因:招标文件要求: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形式评审标准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和第二章“投标 人须知”3.7.3项规定。
书均未提供身份证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上述证明材料不通过形式评审,否决其投标。
(2)否决原因:招标文件要求:第一章招标公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3.投标- 5 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具备 1 项类似业绩。近年指: 2018年 9 月 1 日至投标截 止日(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类似业绩指135MW及以上CFB机组炉后湿法脱硫的布袋除尘器的设备且单笔合同布袋数量不低于5000条(或相当于总过滤面积大于16000 ㎡)的供货业绩。(所提供业绩均须为国内业绩,否则为无效业绩)业绩证明需要提 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供货合同、发票、用户使用证明。注: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提供与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发票上要体现货物名称。发票扫描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须清晰可查。用户使用证明须体现至少3年或者18000h及以上的运行时间、用户单位的单位公章及有效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抚顺恒益科技滤材有限公司、必达福环境技术(无锡)有限公司和浙江鸿盛新材 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附业绩均无有效业绩。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上述证明材料不通过资格评审,否决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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