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公司连江港电储煤场堆场给排水系统隐患治理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福建公司连江港电储煤场堆场给排水系统隐患治理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609993,招标人为国能(连江)港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连江)港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国能( 连江 ) 港电 有限公司 位于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境内,福州港罗源湾南岸的可门作业区 1~3号码头后方,西南距离福州市区和连江县城分别约55km和32km。 公司装设 2x10 0 0MW 超超临界 燃煤发电机组, 1 、 2 号机组分别于 20 21 年 12 月 13 日和 20 22 年 4月2 6 日完成 168小时试运移交生产 。
本项目共 1个标段, 为 储煤场堆场给排水系统隐患治理工程 ,给排水系统提升改造部分的 设备材料供货、 安装(施工)( 以施工图为准 ),具体内容包括:结合给水管网走线,将生活、消防及环保供水管路由埋地抬升至铺面以上;进行消防及环保水系统的独立化改造; 新增临时堆场及干煤棚污水收集设施 等 。
本标段的设计工作(施工图)由招标人另委托有资质单位单独设计,本次招标附施工图纸。
2.2 其他:本项目计划总工期为120天,开工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项目地址福建省连江县下宫镇滨海路203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消防水或给排水系统施工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 40号要求,使用有效期以投标截止时间计算)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消防水或给排水系统施工的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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