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分公司永清、霸州作业区车辆驾驶业务外包(二次)招标公告
河北
-廊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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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石家庄分公司永清、霸州作业区车辆驾驶业务外包(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BJGD2024-GKZB-FW-038
项目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招标人:
国家管网集团北京管道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所在行政区域:
河北省廊坊市
标段数量:
1
资审方式:
资格后审
项目规模:
根据集团公司“四化”改革安排,2024年3月中旬天津分公司所辖霸州、永清作业区划归石家庄分公司管理。分公司车辆驾驶业务按照“执行原招标采购结果”、“维持原合同费用标准不变”的原则与廊坊中油管道特种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重新签订服务合同(合同编号GWHT20240007265,合同期限:2024年3月19日至2026年12月31日),合同中涉及10名驾驶员。6月11日,分公司收到廊坊中油管道特种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发来《关于申请提前终止解除合同的函》,主要因其公司外部债务和内部资金问题,其提出无法正常履行合同,并承诺重新选商招标期间继续履行合同(详见附件1)。为确保霸州、永清作业区车辆驾驶业务正常开展,现申请重新招标。分公司重新招标拟按照原合同期限执行,新合同履行时间拟定为2024年9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 车辆驾驶业务外包拟按工作量进行外包,业务外包服务拟由一家单位提供,负责霸州、永清地区车辆驾驶工作,为霸州、永清作业区提供车辆安全驾驶服务,驾驶员人数不少于10人(按“一车一人”配备标准)。
石家庄分公司永清、霸州作业区车辆驾驶业务外包(二次)
标段编号:
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文件发售金额(元):
免费获取
开标时间:
2024-10-29 08:30:00
开标方式:
线上
标段内容:
为确保霸州、永清作业区车辆驾驶业务正常开展,现申请重新开展招标。分公司重新招标拟按照原合同期限执行,新合同履行时间拟定为2024年9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该项目投标。 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据中国法律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应具有单账核算能力,保证本招标项目独立核算。并在设备、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财务要求: 1、1.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复印件。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 业绩要求: 1、1.近三年内承担过不少于1个项目的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驾驶员外包服务业务等类似业绩),投标人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扫描件。; 信誉要求: 1、1.投标人应提供以下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截图提供不全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1)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判决生效日为准); (5)未被国家管网集团或招标人列入黑名单或暂停、取消参加招投标活动资格; (6)无其它不良信誉记录。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 2.未被国家管网集团或招标人列入黑名单。 3.无其它不良信誉记录。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 人员要求: 1、1.配备C1驾驶证人员不少于10人。在服务范围不变情况下,投标人所报驾驶服务人员数量除满足招标人最低服务人员数量基础上,必须满足招标人服务要求,如果服务过程中服务力量明显不足的,应按招标人要求增加服务人员以达到服务要求,增加的服务人员不计取服务费用。 2.配备足够数量的专职驾驶员,随时满足每天安全生产出车要求。除正常值班外,每晚18:00-次日8:00至少安排2名驾驶员值班,重大节假日及周六、周日,至少安排3名驾驶员值班,如有生产需要,适当增加值班人员。驾驶员将无条件服从安排;若实际情况允许,可补休。 3.(1)车辆驾驶员年龄在22周岁-50周岁(含50周岁)之间,身体健康。 (2)持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C型车辆要求有三年以上驾驶经验,驾驶B型及以上车辆要求有五年以上驾驶经验。 (3)服务人员身体健康条件应符合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中第9.6职业机动车驾驶作业中的有关要求,开展职业健康体检。 (4)无刑事犯罪记录、有固定住所。 (5)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心理素质,责任心强,服从管理。; 其他要求: 1、1.税收缴纳证明:自2024年1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服务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2.社保缴纳证明:提供投标人已缴存的2024年1月1日以来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情况证明。 3.符合“招标公告”的相关要求。;
招标文件的获取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4-10-08 19:0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10-14 19:00:00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正式会员查阅)
附件下载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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