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项目、CS项目和CW项目LOT130K蒸汽大气排放系统消音器
广东
-深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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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浙江省/山东省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AD项目、CS项目和CW项目LOT130K蒸汽大气排放系统消音器(招标项目编号:CGN-202410080002)已通过 核准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且已落实,招标人为。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行业:能源电力
项目规模:共3个项目,每个项目采购规模为2台百万千瓦级机组.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本次招标内容为:AD项目、CS项目和CW项目LOT130K
蒸汽大气排放系统消音器,每个项目6台设备,三个项目共计18台设备,以及相关设备的设计、备品
备件、消耗品、专用工具、文件、包装、运输、现场技术支持服务和培训等,其中SE、SO备品备件和
培训为合同选项。具体招标范围和要求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计划交货日期:
AD项目:2027年2月28日(首批)
CS项目:2027年7月31日(首批)
CW项目:2028年2月29日(首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投标人应通过ISO9000或其等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2.资质要求:
无。
3.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形。
4.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至少具有一项相同或类似设备的合同业绩,且已完成安装调试。
5.信誉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1)近3年内(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倒算)无在招投标活动中有弄虚作假、串通投标不良行
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以地级市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准)。
(2)近3年内(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倒算),投标人应无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事故划分
以国务院令第493号规定标准为准)记录。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未被招标人或相关主管部门取消或限制其投标资格。
6.人员要求
无。
7.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
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
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投标。如出现同时投标的情况,该多名投标
人将被同时拒绝。
(4)对同属一家母公司的各级子公司,但子公司为不同的法定代表人且独立经营,相互间无直
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则只能由不超过2家子公司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出现多家子
公司同时报名的情况,招标人将选择最先报名的2家子公司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其他通用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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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项目、CS项目和CW项目LOT130K蒸汽大气排放系统消音器-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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