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能控股煤业集团白洞矿业大同有限公司2025年企业自行监测项目公告
山西
-大同市
晋能控股煤业集团白洞矿业大同有限公司 2025年企业自行监测询比采购 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大同市云冈区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晋能控股煤业集团白洞矿业大同有限公司 2025年企业自行监测 ( 采购 项 目编号: JNC202-CG-241014838 、 SXZB-2409246511JNF2465 /01 ) , 已由 晋能控股煤业集团白洞矿业大同有限公司 以 中共 晋能控股煤业集团白洞矿业大同有限公司委员会会议纪要白矿党办纪字 [2024]46号 批准 , 项目 资金来自 自筹 , 采购人为 晋能控股煤业集团白洞矿业大同有限公司 。 现已具备采购条件, 现通过 “平台” 对该项目组织 询比采购 。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 中华 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2018年1月10日环境保护部令第48号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和相关规定,依法开展自行监测,并保存原始记录。2013年7月30日,环境保护部以环发【2013】81号印发《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第五条规定:企业自行监测内容应当包括:水污染排放监测;大气污染排放监测;厂界噪声监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其批复有要求的,开展周边环境质量监测。依据上述相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采取手工监测+自动监测相结合的手段,监测内容为厂界无组织废气、废水、噪声。
2.2 采购范围: 本 采购 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 包 ) 。
标段(包)内容 : 按照公司自行监测方案内容要求,开展废水、噪声、无组织废气等自行监测并出具监测报告。
2.3 服务周期 / 服务完成期限 : 合同签订之日起 1年内完成
2.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 2013】81号)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等相关要求及法律法规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供应商资质要求: 须具备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范围包含本次项目采购内容) ;
3.3 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 近年承担过 一 项 类似 项目 业绩;
近年 指: 2021 年 9月1 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环境自行监测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具备 合同及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
供应商须提供能证明本次采购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 4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 响应 文件格式中 “信誉材料”要求 的证明材料 ;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 须 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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