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核工院核电总包工程数字化平台开发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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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核工院核电总包工程数字化平台开发服务项
目招标公告
1.项目简介
1.1招标条件
招标人为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 项目概况
本项目名称:核电总包工程数字化平台开发服务项目
招标人: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实施地点:上海
其他说明:本次招标为“单价”招标
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随着公司数字化转型工作的不断推进,公司相关部门对核电总包工程数字化平台提出了更多的功能使用需求,需在现有核电总包工程数字化平台基础上进行新增功能模块开发以及原有功能模块的优化共工作。基于以上背景,本次开展核电总包工程数字化平台开发服务项目招标工作。本项目详细招标范围及需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要求和供货范围》。本次招标为框架招标,期限为2024年至2026年,后续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框架协议,签订框架协议后,招标人通过下订单的方式进行后续采购。详细需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和供货范围。
3.投标人资格
3.1 一般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及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3.1.2投标人必须具备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并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供货,可承诺和履行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
3.1.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4近三年内,投标人应无因违法或重大违约行为在与产品质量相关或供货履约能力相关的诉讼或仲裁中被判承担法律责任。
3.1.5近三年内,投标人应无因假冒其他品牌或者商标、侵犯专利权,遭到行政或者刑事处罚,或者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3.1.7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投标人没有处于上海核工院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上海核工院黑名单和冻结名单(评标期间尚未解除冻结的)。
3.1.8未领购招标文件不得参与投标。
3.2 专项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具有原厂授权函。
3.2.2投标人持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2.3 投标人具有CMMI5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2.4投标人近五年来具有工程管理相关信息化项目建设经验。
3.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10月09日至2024年10月15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附件下载
上海核工院核电总包工程数字化平台开发服务项目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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