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上海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工程公司在线COD分析仪重铬酸钾法0-200mg/l±8%防爆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 上海工程公司在线COD分析仪\重铬酸钾法 0-200mg/l ±8% 防爆型(招标编号:NWZ241023-3809-032708) , 招标人为 中石化上海工程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在线COD分析仪\重铬酸钾法 0-200mg/l ±8% 防爆型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在线COD分析仪\重铬酸钾法 0-200mg/l ±8% 防爆型 | 1.000 | 台 |
2 | 在线水中油分析仪\0-100mg/L 0.1ppm 隔爆型 正压防爆柜+预处理系统 | 1.000 | 套 |
3 | 在线氨氮分析仪\0-20mg/L 5% 隔爆型 预处理系统+防爆柜 | 1.000 | 套 |
4 | 自吸式点型可燃有毒气体探测器\可燃气 0-100%LEL 隔爆型 4-20mA+HART+声光报警+现场显示+浪涌保护 | 1.000 | 台 |
5 | 自吸式点型可燃有毒气体探测器\可燃气 0-100%LEL 隔爆型 4-20mA+HART+声光报警+现场显示+浪涌保护 | 1.000 | 台 |
6 | 自吸式点型可燃有毒气体探测器\可燃气 0-100%LEL 隔爆型 4-20mA+HART+声光报警+现场显示+浪涌保护 | 1.000 | 台 |
7 | 自吸式点型可燃有毒气体探测器\可燃气 0-100%LEL 隔爆型 4-20mA+HART+声光报警+现场显示+浪涌保护 | 1.000 | 台 |
8 | 分析小屋\3000×4000×2800 304 防爆型 空调 | 1.000 | 套 |
9 | 在线水中油分析仪\0-100mg/L 0.1ppm 隔爆型 正压防爆柜+预处理系统 | 1.000 | 套 |
10 | 在线COD分析仪\重铬酸钾法 10-1000mg/l ±10% 防爆型 | 1.000 | 台 |
11 | 在线氨氮分析仪\0-50mg/L 1级 隔爆型 预处理系统 | 1.000 | 台 |
12 | 在线总氮分析仪\0-100mg/L 5% 本安型 分析仪柜+预处理系统 | 1.000 | 套 |
13 | 在线总磷分析仪\0-2mg/L 0.1级 本安型 分析小屋+预处理系统 | 1.000 | 台 |
14 | 分析小屋\3000×4000×2800 304 防爆型 空调 | 1.000 | 套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供货商必须提供投标的在线水质分析仪表系统中主要分析仪表(COD、氨氮、总磷、总氮、水中油等)近5年内(2019.1~2023.12)在石油石化、原油商业储备库、原油国储库等装置每种不少于3台使用一年以上的业绩,提供业绩清单包括:合同复印件、用户单位、联系人等信息,上述资料如不提供、提供不完整、有虚假信息或买方无法核实,其业绩将不被认可。供货商投标的产品的型号必须与上述提供的成功应用业绩中的产品一致或等同,投标的产品必须在中国境内有技术服务和维护机构。 (2)在线水质分析仪表系统集成商必须具有分析小屋的制造能力、必须提供集成外排口在线水质分析仪系统(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在石油石化、原油商业储备库、原油国储库等装置至少1个已通过业主(或环保部门)验收的使用业绩,提供业绩清单包括:合同复印件、技术协议(或技术规格书)、用户单位、联系人、产品投用时间等信息,上述资料如不提供、提供不完整、有虚假信息或买方无法核实,其业绩将不被认可。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投标人近三年在“信用中国”网站,或生产所在地省级政务公开平台,无因环保问题的行政处罚事项(已撤消的行政处罚不计入)。
3.1.5 其他要求。
(1)供货商投标书可由仪表生产商或集成商提供,集成商必须取得仪表生产商对本项目的投标授权,提供授权证书。 (2)爆炸危险环境内所选用的所有电子仪表、部件和接线盒的组别温度不低于IIB T4,采用隔爆型(或正压通风)仪表(详见仪表规格书要求),产品必须符合IEC60079 和GB3836标准,具有有效的防爆合格证,凡列入 CCC 强制性认证产品范围的防爆电气产品,应提供《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现场室外安装所有电子仪表、部件和接线箱等防护等级不低IP66。 (3)供货商投标技术文件至少需提供在线水质分析仪表及系统规格书、系统图、分析小屋外形尺寸及布置图、公用工程条件、安装图及安装要求、产品样本等资料;水质自动分析仪在线监测仪器必须取得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CCEP)和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产品适用性检测合格报告,CODCr、氨氮、总磷、总氮、水中油等应采用统一品牌产品。 (4)COD分析原理必须采用重铬酸钾法高温消解,符合标准HJ 828-2017 等标准,应取得基于HJ377-2019标准的CEEP认证证书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出具的检测报告,且证书在有效期内,供货商需提供证书扫描件和网站证书截屏;COD分析仪的基本检测范围为 15mg/L~200mg/L,扩展检测范围为 200mg/L~5000mg/L。应具备多个量程自动切换功能,无需人为选择、更换试剂或检测器。 (5)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的测量方法采用水杨酸-分光光度法法测定氨氮浓度。并符合 HJ 101- 2019标准,应取得基于HJ101-2019标准的CEEP认证证书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出具的检测报告,且证书在有效期内,供货商需提供证书扫描件和网站证书截屏;基本检测范围为 0.1mg/L~10mg/L, 扩展检测范围为 10mg/L~150mg/L,应具备多个量程自动切换功能,无需人为选择或更换试剂、检测器。 (6)总氮水质自动分析仪的测量方法为分光光度法,最小测量范围为 0~100mg/L。 分析仪的技术要求应满足 HJ/T 102 的规定,应取得基于HJ/T 102-2003标准的CEEP认证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供货商需提供证书扫描件和网站证书截屏;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的测量方法为分光光度法,最小测量范围为 0~50mg/L。 分析仪的技术要求应满足 HJ/T 103 的规定,应取得基于HJ/T 103-2003标准的CEEP认证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供货商需提供证书扫描件和网站证书截屏;水中油水质自动分析仪的测量原理为紫外荧光法。 (7)本请购书中加注星号(★)的条款为强制性条款,对这些条款不得有任何偏离。加注三角符号(▲)的条款为建议性条款,对这些条款的偏离不得超过5项。供货商必须提供技术规格偏差(离)表,偏差(离)表应对强制性条款、建议性条款逐项说明。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6日16时00分4.2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