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浙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玉环分公司2025年氢气框架协议采购招标公告
浙江
-台州市
华能(浙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玉环分公司
2025年氢气框架协议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4-10-2-023 )
项目所在地区: 浙江省 玉环市
1. 招标条件
华能(浙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玉环分公司2025年氢气框架协议采购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华能(浙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玉环分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 浙江省 台州市玉环市;
2.2 规 模:华能玉环分公司在机组正常运行过程中,需使用氢气用于发电机的运行冷却工作;
2.3 标段划分 : 华能(浙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玉环分公司2025年氢气框架协议采购 ;
2.4 交 货 地 点 : 浙江省 台州市玉环市;
2.5 交 货 期:计划供货日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合同有效期内,接到送货通知36小时内将化学品送到现场;
2.6 招标范围:华能玉环分公司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总共12个月)瓶组装氢气,预计用量12000瓶,以实际到货数量结算;投标人必须保证在接到送货通知36小时内将氢气送到现场,单次供货量8~10组钢瓶(每组20瓶,每瓶40L的有效容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如为生产商,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及生产商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氢气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内容、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需提供检测机构出具的对所投氢气的检测报告复印件,须按GB/T3634.1-2006《工业氢》或GB/T3634.2-2011《氢气第2部分:纯氢、高纯氢和超纯氢》标准内容对所投氢气进行检测。检测报告封面需具有CMA或CNAS或CAL标识或能证明检测资质的标识。如检测报告封面无上述标识,则需提供含上述标识的检测机构资质证明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1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