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公司福州电厂全厂物业后勤服务(二年)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福建
-福州市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福建公司福州电厂全厂物业后勤服务(二年)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610047,招标人为国能(福州)热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福州)热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国能(福州)热电有限公司为所属三级单位,成立于 2004年,位于福州市江阴港城经济区,地处兴化湾北岸,厂区总占地1100亩。福州公司一期2×600MW超临界全烟气脱硫脱硝燃煤机组分别于2007年7月、10月投产,配套建有十万吨级卸煤码头。二期2×66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机组已取得省发改委批复,计划2023年11月开工,两台机组计划分别于2025年7月、9月投产。 为保持良好的厂容厂貌,给职工创造良好的生活、工作环境 ,现需求专业的物业管理团队对福州公司非生产区域后勤进行优质的安排管理,因而开展物业管理项目采购。
招标范围: 本 次招标的 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食堂管理服务、卫生保洁服务(包含旧办公楼、 行政办公楼、全厂非生产区域的 道路及防浪堤路面和水沟 保洁等 )、车辆管理服务、值班楼管理服务、非生产区设备设施维修维护服务(包含生活区、办公区、保安岗亭构筑物内设施设备,不含设备楼、检修楼等生产区 域内 构筑物构筑物内设施设备)、四害消杀 及仓储服务等综合管理 服务及招标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 具体范围、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服务期限 : 202 5 年 1 月 1 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 服务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江阴镇国能(福州)热电有限公司内。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物业服务合同业绩2份(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年,且服务内容至少包含餐饮服务),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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