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江都经济开发区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配套热网(二期)工程施工总承包采购招标公告
江苏
-扬州市
(招标编号: CHDTDZ065/18-SG-040 )
一、 招标条件
华电江苏能源有限公司相关项目 华电江都经济开发区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配套热网(二期)工程施工总承包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江苏华电扬州中燃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大桥镇 。
2.2 项目规模: 配套建设热网(二期)工程(约3.3公里)。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工期约2个月,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1) 施工总承包 (CHDTDZ065/18-SG-0402): 华电江都经济开发区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配套热网(二期)工程厂外 DN250 架空管道、 DN250/DN630 × 8 地埋管道、顶管(带角度定向钻方式)的所有材料保管、土建、安装、防腐、保温、检测、水压和试运行;除地埋管道及附件、流量计之外的全部装置性材料进行供货及安装;与厂区内已有蒸汽母管的对接;所有的热控系统安装、调试和改造;热网整体调试及特种设备告知取证等工作。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总承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
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
7.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公用管道安装GB2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8.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不少于2个国内蒸汽压力1.4MPa(g)及以上且管径在DN250及以上的热网投运业绩,所有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应标明蒸汽压力、管径),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凡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合同主要信息、用于证明容量和投运业绩的材料,相应业绩均被视为无效业绩。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