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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咨集团兴宁市省道S228线K16+903~K147+344处灾毁恢复重建工程混凝土采购

广东

-

梅州市

发布时间:2024-10-10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兴宁市省道 S228 线 K16+903~K147+344 处灾毁恢复重建工程

项目经理部

混凝土 采 购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公路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兴宁市省道 S228 线 K16+903~K147+344 处灾毁恢复重建工程 招标人为 兴宁市省道 S228 线 K16+903~K147+344 处灾毁恢复重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项目工程计量款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混凝土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2. 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项目名称: 中国公路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兴宁市省道 S228 线 K16+903~K147+344 处灾毁恢复重建工程项目

2.1.2 项目地点: 广东省兴宁市

2.1.3 项目简介: 项目起于兴宁市叶塘镇与龙川县铁场镇交界处,桩号 K16+903,途经兴宁市合水镇、龙田镇、石马镇、径南镇、水口镇,终至兴宁市水口镇与五华县郭田镇交界处,桩号 K147+344;路线共长 102.427km。技术标准:维持既有公路技术等级标准,主要技术指标如下:①公路等级:二级、三级、四级公路;②设计速度:20km/h、30km/h、40km/h、60km/h、80km/h;③路基宽度:6m、7m、7.5m、8m、8.5m、9m、10m、12m、15m、19m;④路面宽度:5m、6m、7m、9m、14m、17m;⑤路面类型:水泥混凝土路面。计划工期:12 个月,开工日期:2024年06月15日,计划交工日期:2025年06月14日,合同额9312.5273万元,建设资金已落实。

2 .2 招标内容

2.2.1 物资名称: 混凝土

2.2.2 数量与包件划分:本次招标数量约 45519 m³, 最终以结算数量为准;共计 一 个包件,详细数量、与具体交货地点、供货期等信息详见 物资需求一览表

2.2.3 招标物资技术规格:

成品的相关技术规格符合国家最新执行的标准或规范,且需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

水泥混凝土路面原材符合《公路水泥混泥土路面施工技术细则》 (JTG/TF30-2014)规定;桥涵混凝土原材应符合《通用硅酸盐水泥》(GB 175-2020)、《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G E42-2005)、《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2006)、《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 1596-2017)、《混凝土外加剂》(GB 8076-2008)、《混凝土膨胀剂》(GB23439-2017)、《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3650-2020)的相关规定。

2.2.4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和现场考察,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投标人可以选择多种运输方式和线路,投标人的综合费用不因运输方式和线路的变化而调整,投标人报价时应将此因素考虑在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营业范围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税务机关依法登记注册、核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增值税纳税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许可、经营范围符合投标项目需要的生产商或代理商(销售商)。

3.1.2 生产能力要求:

本次招标允许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参与投标。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须具备一定的生产能力,且拥有相应的生产设施、生产许可证明、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所代理厂家也应满足上述对生产商的要求,代理商同时须具有相应经营范围。

3.1.3 财务能力要求:

具有纳税人资质、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接受延期付款;生产商注册资金 不低于 25 00万 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 不低于 25 00万 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3.1.4 质量保证能力:

质量标准:执行相对应产品的最新国标;环保要求:按国家相关法规执行 ;供方对所供材料质量保证期限为以交工证书日期始,期限 2年 。

3.1.5 供货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年 ( 20 21 年 1 月 1日至202 3 年 12 月 31 日) 至少两个建设项目的同类或相似物资材料供货业绩(须附供货合同复印件,合同中需标明供货时间)或履约情况证明(复印件)。

3.1.6 履约信用要求:

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各级公司黑名单。因质量原因被质量监督部门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 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如有必要,招标人有权对投标文件中有关内容进行调查核实,投标人应给予配合。

参与本项目竞标的投标人须为内的注册合格供应商 ,近三年内在中国交通建设集团内无不良行为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恶意竞标、围标、低价中标拒绝履约、与中国交建各级公司或项目发生法律诉讼、诉前保全等情况。

在 “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

3.1.7 其他要求:

企业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代理商投标时须提供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书,允许代理商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每个厂家应满足本章3.1.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与其授权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投标人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保供方案及措施。

3.2 不接受 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5日10时00分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
本招标项目仅供VIP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 注册 / 登录,联系业务经理办理会员入网事宜。
联系人:王帆手机:13522818748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电话:010-68809287邮箱:kefu@dlnyzb.comQQ:3804756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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