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四局七分公司德州市中心城区初期雨水治理及雨洪资源利用项目沥青砼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山东
-德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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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四局七分公司德州市中心城区初期雨水治理及雨洪资源利用项目沥青砼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SJWZ-QGS-2024-051(二次)
1.招标条件
中铁四局七分公司德州市中心城区初期雨水治理及雨洪资源利用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所需物资沥青砼已具备招标条件,在首次招标时流标,现由中铁四
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七工程分公司组织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德州市2023年雨污分流、中心城区初期雨水治理及雨洪资源利用项目位于德州市德城区。项目重点对新河西路、天衢西路、东风中路、东
方红西路、三八中路、东沟存在雨污合流的管网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及清淤;对东沟(果园路-丰乐屯沟段)、萱惠河(大学西路-河北界)、北干渠、丰乐屯沟
进行河道改造并新建调蓄池一座,配套实施再生水厂及湿地。
计划工期2023年4月10日-2025年12月31日,共计730工天,总造价10.6亿元。工程设计内容包括:道路工程、地道工程、给排水工程、景观工程、路灯工
程、电力及通信土建等。
2.2招标内容:物资品种、包件划分见附表1。
2.3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和
)上同时发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附表1。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符合国家产业、环保等政策,且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3.4供应商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且必须及时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票据,作为货款结算支付的凭据。
3.5 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投标人按包件分别编制投标文件。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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