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煤浙能麻家梁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综采工作面液压支架工作阻力大数据智能分析系统项目公告
山西
-朔州市
同煤浙能麻家梁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综采工作面液压支架工作阻力大数据智能分析系统询比采购 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区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同煤浙能麻家梁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综采工作面液压支架工作阻力大数据智能分析系统 ( 采购 项目编号: JNC202-CG-240914680、SXZB-2409238711JNF2387/01),已由 同煤浙能麻家梁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以晋控投资字【 2024】58号 晋控煤业经发【2024】73号批准, 项目 资金来自 安全费用 ,采购人为 同煤浙能麻家梁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 “平台”对该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 建设 “综采工作面液压支架工作阻力大数据智能分析系统”
2.2 采购范围: 本 采购 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 包 ) 。
标段(包)内容 :综采工作面液压支架工作阻力大数据智能分析系统 建设 工作 , 具体采购范围详见采购需求。
2.3 服务周期 / 服务完成期限 : 合同签订起两年内
2.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 符合采购人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须具备计算机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3. 3 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 近年承担过 一 项 类似 项目 业绩;
近年 指: 2021 年 9月1 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智能分析系统建设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具备 合同及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
供应商须提供能证明本次采购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 4其他 要求: 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 供应商 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据或银行入账单为准),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 供应商 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以社保机构出具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入账单为准);
3.5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 响应 文件格式中 “信誉材料”要求 的证明材料 ;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 须 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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