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福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福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及部分子公司2024年-2026两年度广告标识设计制作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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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福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及部分子公司2024年-2026两年度广告标识设计制作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Z)EZBGG2024100011号
根据项目进度,福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福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及部分子公司2024年-2026两年度广告标识设计制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福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福建省 项目规模:福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及部分子公司2024年-2026两年度广告标识设计制作项目,服务单位为福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福州市煤气工程安装有限公司、福建润闽能源有限公司、福州开发区润能天然气有限公司、源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告标识设计制作报价表中采购数量为招标人暂估的数量,具体以实际采购订单为准。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招标编号:E23007224SZ0009 项目名称:福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标段名称:福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及部分子公司2024年-2026两年度广告标识设计制作项目 招标内容和范围:福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及部分子公司2024年-2026两年度广告标识设计制作项目,服务地点主要在福州行政区域范围内,本项目服务内容主要包括标识标牌设计、制作、安装、宣传图设计、舞台布置等,具体要求详见第五卷技术规范及要求。 交货期/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年,第二年的合同履行的前提条件为第一个年度考核评分为优良(即年度考核成绩在85分及以上),年度考评由福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组织,其中福州华润有限公司的考评得分占考核成绩的77%,福州市煤气工程安装有限公司的考评得分占考核成绩的7%、福建润闽能源有限公司的考评得分占考核成绩的8%、福州开发区润能天然气有限公司的考评得分占考核成绩的6%、源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考评得分占考核成绩的2%。考核标准详见合同附件,考核评分达不到要求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格条件:(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招标内容要求、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能力的承诺函。
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内(合同签订时间为2021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已完成的单个合同金额在30万元及以上的广告标识(指通过文字图形表达方位功能或信息功能的识别装置,如宣传牌、指示牌、户外光电投影等)销售业绩。
注: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同时提供验收证明/业主证明/结算发票(若该合同下有数张发票,提供部分即可)等能够证明该业绩已完成的证明文件,若合同中未明确项目金额,则以验收证明/业主证明/结算发票等证明材料所体现的项目金额为准,发票金额需达到业绩要求的指标,原件备查。
3.项目经理:/
4.安全要求:/
5.联合体投标人:不允许
6.信誉要求:(1)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其他要求:/ 备注: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6日23时59分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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