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快运数字智能协同平台委托开发及软、硬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10
招标公告
中铁快运数字智能协同平台委托开发及软、硬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CRE-KX-24-005 )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铁快运数字智能协同平台委托开发及软、硬件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快运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铁快运数字智能协同平台委托开发及软、硬件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开发及软、硬件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已经落 实。
本次招标按照程序公开、竞争公平、授标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操作。
( 1 )采购内容:
① 投标人为招标人搭建一整套数字智能协同平台,平台需实现的主要功能包括:用户端( APP 、微信 / 支付宝小程序、企业客户服务平台等)、营销管理、订单管理、资源管理、计费管理、财收管理、清算管理、决策管理等应用模块,搭建大数据服务平台数据底座,并负责应用的安装、测试、部署、联调联试 和 技术支持等工作。
② 投标人为招标人提供数字智能协同平台测试所需的硬件环境和软件环境,并负责投标产品的安装、部署、联调联试、系统升级和技术支持等工作。
③ 投标人所投的测试环境所需的软、硬件产品必须为业界主流品牌,需采用国产品牌。投标人提供的所有硬件产品应是正式发布三个月以上,所有软件产品(本项目定制开发内容除外)应是正式发布三个月以上的最新商用版本。
④ 投标人负责投标的软、硬件和应用的培训等工作。
⑤ 投标人负责投标的软、硬件和应用的保修期和运维期内的售后服务。其中应用部分,自项目正式验收之日起,对本项目提供 一 年功能优化 和 运行维护等技术服务。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服务需求。
( 2 )服务期限:一年
( 3 )服务地点:国铁集团主数据中心、 中铁快运股份有限公司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 ) 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财务会计报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和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3 )具有与信息系统开发相关的发明专利证书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 4 )提供在本项目采购范围内的所有硬件设备的制造商原厂授权证明;
( 5 )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且能提 供增值税抵扣凭证 ;
(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关联项目
招标公告
中铁快运数字智能协同平台委托开发及软、硬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当前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