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公司国能神华九江电厂二期2×1000MW工程厂前区配套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江西公司国能神华九江电厂二期2× 1000MW工程厂前区配套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610087,招标人为国能神华九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神华九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 国能神华九江 电厂 二 期 2 × 1000 MW 工程 厂前区配套工程 施工 标段 ,主要包含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
员工值班宿舍区道路扩改建、地坪硬化、管道拆除及安装、食堂扩建工程、新增生活热水储加热装置区域建构筑物安装等厂前区配套工程。 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工期暂定为 2024 年 11月 15 日至 2025年 5 月 15 日,共 187 天。 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和施工监理批准的时间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建筑工程(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800万元)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者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建筑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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