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华能互联网售电系统多端协同研发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华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华能互联网售电系统
多端协同研发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10-2-048)
项目所在地区:甲方指定地点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华能互联网售电系统多端协同研发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2.2 规 模: /。
2.3 标段划分: 华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华能互联网售电系统多端协同研发服务项目标段包1。
2.4 服务地 点: 甲方指定地点。
2.5 服 务 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月内完成。
2.6 招标范围: 华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互联网售电系统多端协同研发服务,具体详见技术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CMMI3级及以上的软件成熟度认证证书或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2项电力行业信息化应用系统或互联网电商应用建设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等能证明满足业绩要求的材料(包含但不限于首页、签字盖章页、能体现相关要求的内容页等), 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1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