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化公司叉车维修维保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塑化公司叉车维修维保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公告开始时间:2024年10月10日16时24分 (北京时间)
公告结束时间:2024年10月14日16时24分 (北京时间)
项目编号:4428202400009
项目名称:塑化公司叉车维修维保服务
采购单位:中广核三角洲(江苏)塑化有限公司
项目类别:服务
采购内容:整合公司所有叉车的日常维修和保养内容(清单中仅列出常见维修项目,未列出的按实际需求执行),委托第三方承接,签订框架合同,本次框架合同服务内容不仅限于列出的服务清单内容,包括叉车全部的维修保养服务。
计划交付时间:
计划交付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范围:
所有注册供应商(请供应商报名前务必确认是否匹配本项目供应商范围要求,查询方法:登陆ecp账号—点击基本信息—资审信息查询)
2、资质条件:
1.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2.报价人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形。 3.报价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1无履行合同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经查询报价人未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3.2在招投标活动中有弄虚作假、串通报价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报价正在接受地级市以上政府主管部门调查的报价人将不被接受。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报名申请报价。如出现同时报名的情况,该多名申请人将同时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报价。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其他要求:
(1)、本项目接受/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本项目接受/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3)、在任何阶段,采购人均无向某一供应商透露其他供应商响应情况的义务。 (4)、本采购文件中,采购人的权利义务,同样适用于采购代理人。 (5)、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②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③近三年内(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倒算,下同)发生过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④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中国裁判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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