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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万华化学蓬莱海水淡化EPC工程项目经理部管托及配件竞争性谈判采购谈判公告

上海

发布时间:2024-10-11
竞争性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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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万华化学蓬莱海水淡化EPC工程项目经理部管托及配件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CRECSH3-WZCG(2024)47号(四次)

  1. 项目介绍
    本工程为万华化学(蓬莱)有限公司海水淡化EPC总承包项目,位于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海润北路与蓬电北路交口西南角。本项目规
    划用地面积56000m2,建筑面积23000m2。主要包含取水加药、混凝沉淀、过滤、污泥处理、产品水、变配电等六个区域,共20个建
    构筑物。
    合同标价为507194085.00元,预计合同工期竣工时间2024年04月30日。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项目所需管托及配件进行公开竞争
    性谈判采购。计划供货时间:2024年10月份,具体供货时间以下达的排产通知为准。
    本次采购已具备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2.竞争性谈判文件包件划分
    本次谈判物资分为一个包件,一包一投.详见附表 1。文件售后不退。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管托及配件生产供应经验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1.2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需提供至少一份近三年本次竞争性谈判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3.1.3财务能力要求:需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资料,且能够提供“税率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具备本次采购物资的生产许
    可证以及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代理商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备相应的垫资能力并接受合
    同书范本中的付款方式。
    3.1.1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 2022 年至今至少一份大中型工程施工项目产品供货业绩(须附供货合同复印件等),无不良
    产品质量记录。
    3.1.2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谈判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报价资格状态;
    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
    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2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接受代理商。代理商投标时,需提供生产厂家出具营业执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等,并加盖生产商公章(鲜章)
    ,盖电子章的资料为无效资料: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3.3供应商必须提供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谈判物资,且生产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谈判承诺一致。
    3.4不接受被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方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同样不接受被列为采购人所在
    单位黑名单或不合格供方名录的供应商。
    3.5资格审查方式:本次谈判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 .谈判文件的获取

4.1本次谈判文件仅采用电子版方式在上发布。
4.2凡有意参加谈判的潜在供应商请于2024年 10 月 11 日至2024年 10月 15 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
同),在中国中铁电子商务采购平台上进行响应并下载标书(竞争性谈判文件),操作流程如下:
4.2.1首先在注册成为平台用户(须签订合同),因合同双方签订有一定时间,建议
提前操作。(客服热线)
4.2.2已注册成功的潜在供应商:请在谈判文件获取的规定时间内,从登陆进入“供应商平台”对本次拟
参加谈判的包件进行“响应”(具体响应操作指导见网上《供应商在线投标简易操作指南(新门户版)》)。
4.2.3潜在供应商在完成上述操作流程后:请于2024年 10月 11日至2024年 10 月 15 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8时00分(北京时间
,下同)将谈判申请表(附表2)、营业执照副本、购买人身份证扫描件等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采购组织单位收到信息
核实后,潜在供应商可从获取电子版谈判文件。
4.2.4经招标组织单位网上确认后,潜在供应商可从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不收取
标书费,收取成交人服务费,收费标准为中标金额的0.1%,成交人7日内将服务费缴纳至以下账号,取得成交通知书:
单位名称: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精测队
开户行账号: 201101001
开户行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联行号:103100000018
5.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4年 10 月 22 日10时00分。
6.谈判保证金: 谈判保证金账户与服务费账户一致,金额见附表1“包件划分”,已参与一次的供应商保证金可附一次缴纳截图(一次、二次
保证金账户不同,已缴纳的无需重新缴纳,新参与的缴纳新账户)。
6.1. 谈判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银行保函(保函出具单位:银行、金融机构)。
(1)银行转账或电汇缴纳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公司账户汇出,且必须在202 4年10 月 20日前到达谈判组织单位指定的银
行账户。
(2)银行保函缴纳谈判保证金:投标保函格式详见“附件7:投标保函”,保函需由投标供应商开具,保函原件须在202 4年 10月20 日前邮
寄到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123号中铁上海局三公司吴景辉收,电话:。
6.2.谈判保证金的金额:见招标公告附表1。
★注:如投标人同时投标多个包件,需一包一汇或一包一份保函,并注明包件号,不允许合并汇款。
6.3保证金账户信息。
单位名称: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精测队
开户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账 号:201101001
联 行 号:103100000018
6.4.用银行电汇方式交谈判保证金的供应商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银行电汇凭证,采用保函交谈判保证金的供应商按谈判文件要求保函复印件。
6.5.逾期到账的谈判保证金,采购人依据未按规定提交保证金处理。
6.6.因跨行转账存在延时情况,请提前最少一天办理有关手续。
7.逾期送达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8.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本次谈判文件递交以电子版的形式在中铁鲁班网对应链接处上传。
本次谈判需在中铁电子商务平台完成谈判响应文件电子版(签字盖章齐全)上传和网上报价,并在谈判结束后上传二次报价。
9.发布公告的媒介
①;
②:。
10 .采购人信息
10.1采购组织单位: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曹英鹤 电话:
地 点:合肥市包河区山西路123号
10.2采购人: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万华化学蓬莱海水淡化EPC工程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潘 军 电话:
地 址: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北沟镇海润北路与蓬电南路交口
11.附表(见文件)
附表1.采购物资包件划分
附表2.谈判申请表

2024年10 月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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