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西750kV变电站330kV送出工程跨越渭河生态区生态评价与生态修复措施方案采购项目
陕西
-西安市
1、招标条件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陕西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拟对所需的“西安西750kV变电站330kV送出工程跨越渭河生态区生态评价与生态修复措施方案采购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采购,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的本次招标项目已经批准,采用自有资金用于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欢迎具备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招标概况
项目概况:西安西750kV变电站330kV送出工程跨越渭河生态区,线路由周至县东寺章村北侧一直沿渭河南岸由西向东走向,直到西咸新区西张村西侧。根据《陕西省渭河保护条例》规定,在渭河生态区范围内,建设桥梁、道路、管道、缆线等基础设施,应符合渭河生态保护利用规划,合理布设,做出相应的生态评价,提出生态修复措施,由省渭河生态区保护机构对修复措施进行论证并提出意见,有关部门按照规定审批。
项目地址:陕西省。
采购范围:(1)完成西安西750kV变电站330kV送出工程跨越渭河生态区生态评价与生态修复措施方案报告。(2)取得主管部门的批复。
服务工期: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5日内提交工程跨越渭河生态区生态评价与生态修复措施方案报告,报告编制完成后20日内取得主管部门的批复。
服务项目规模、人员要求、岗位职责等详见技术要求。
3.投标人应同时具备的资格、资质条件如下:
3.1 通用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的能力。
2、投标人须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3、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投标人需提供相应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质量认证证书等)。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专用资格要求
投标人在生态环境部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中注册登记,并且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及主要编制人员,且可在平台被查询。
3.3 业绩要求
近三年具有生态评价与修复措施论证或环境影响评价同类或相似业绩。
3.4 其他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内未被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投标人近三年内未因质量及合同履行等受到有关主管部门的公开通报批评。
(3)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的行为,无行贿犯罪记录。
(4)投标人近三年内未发生因设计原因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生产事故及人身死亡事故,未发生因重大设计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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