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分公司峰煤焦化项目钢结构工程硝酸钾标段安装工程
中国华冶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澄清公告
澄清内容:
中国华冶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钢结构分公司峰煤焦化项目钢结构工程硝酸钾标段安装工程招标项目(招标编码 2024100722) 付款方式有变动,原付款方式为: 分包合同价款中间支付:承包人经营部门确认批复完工程月进度报量后,支付分包工程款前,分包人向承包人开具并交付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含税金额为批复后的报量金额的 100%),承包人向分包人支付上月批复的工程月进度报量金额的70%为包进度款;分包合同价款最终支付:承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已完工作量的70%,工程完工且结算上报后28天内付至累计已完工作量的70%,项目部一审一核后28天内付至累计已完工作量的80%,再经承包人商务管理部复核完成后,甲乙双方在工程结算后28天内完成对账,办理确认手续6个月后且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除质量保证金外,其余款项一次付清。施工过程中签证费用按50%(不得超过业主合同约定签证付款比例)比例支付。由承包人经营管理部门按规定管理程序审核并办理结算手续完后付至确认结算额总价97%。(分包人先开具结算额总价100%的发票),承包人后支付确认结算额总价97%。留存确认结算金额总价的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二年后无息返还。 支付方式:银行转帐、承兑(承兑贴息由分包人承担)、预储金、银行供应链或双方认可的其它方式支付给分包人。货币种类:人民币
新付款方式为:分包合同价款中间支付:承包人经营部门确认批复完工程月进度报量后,支付分包工程款前,分包人向承包人开具并交付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含税金额为批复后的报量金额的 100%),承包人向分包人支付上月批复的工程月进度报量金额的70%为包进度款;分包合同价款最终支付:完工验收合格付至已完工作量的80%,竣工结算办理确认手续6个月后且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除质量保证金外,由承包人经营管理部门按规定管理程序审核并办理结算手续完后付至确认结算额总价95%。(分包人先开具结算额总价100%的发票),承包人后支付确认结算额总价95%。)留存确认结算金额总价的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二年后无息返还。支付方式:银行转帐、承兑(承兑贴息由分包人承担)、预储金、银行供应链或双方认可的其它方式支付给分包人。货币种类:人民币
其他内容不变。
中国华冶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 10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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