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天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物资装备部(国际事业公司)浮盘组件Φ16240×14322244540D-00-B-1S30408招标公告第2次变更
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 物资装备部(国际事业公司)浮盘组件\Φ16240×14322 244540D-00-B-1 S30408(招标编号:NWZ240920-4807-029413) , 招标人为 中石化(天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非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浮盘组件\Φ16240×14322 244540D-00-B-1 S30408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浮盘组件\Φ23760×12530 244540D-00-B-1 S30408 | 1.000 | 套 |
2 | 浮盘组件\Φ23760×12530 244540D-00-B-1 S30408 | 1.000 | 套 |
3 | 浮盘组件\Φ23760×15143 244540D-00-B-1 S30408 | 1.000 | 套 |
4 | 浮盘组件\Φ21000×18156 244540D-00-B-1 S30408 | 1.000 | 套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申请投标。如出现同时投标的情况,该多名投标人将同时被否决投标。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1. 投标商在石油化工或类似工况有不低于5台不小于5000m³储罐全接液不锈钢箱式浮盘(不含填充物)配套全补偿气密型密封稳定运行满3年的直签业绩。其中:业绩中浮箱规格参数(包含浮箱结构、六面壁厚、浮箱高度和宽度)不低于本次招标技术要求,提供合同、技术协议、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最终使用用户公司或公司级管理部门签字并盖章的使用证明(须体现上述参数要求和投运年限);提供有检测资质第三方出具的一次密封空间气密检查报告(检测标准满足压力不低于300Pa,保压30分钟内压降不超过5%),并承诺提供招标业主方随时现场验证的条件;至少一个项目拥有地市级及以上生态环境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VOCs排放浓度监测合格报告,并保证所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及建罐地区安全、消防及环保等部门的相关规定。 2. 投标商在投标时应提供以下报告:国家权威机构(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应急管理部四川消防研究所、应急管理部上海消防研究所、应急管理部沈阳消防研究所或等同)出具的两小时耐火试验报告。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抗爆试验及强度报告。 3. 投标商浮盘及密封产品五年内不得发生过沉盘、卡盘或其他相关现象或事故。在招标后的任何阶段一经得知有相关问题,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按招标规定办理;已经履约的项目将拒绝支付货款,已支付的货款将无条件退回给用户单位,并赔偿用户单位一切损失。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4. 投标人严格执行技术文件有关验收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密封环向空间气密性检测要求、VOCs检测验收要求。未能一次性通过验收的供应商,将无条件拆回已安装设备,并根据用户实际损失情况,赔偿因此而产生的诸如拆卸、垃圾处置、清罐、倒罐、重新采购和安装等全部损失。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内浮顶选用浮箱式内浮顶结构,内浮顶由既提供浮力又连续覆盖液面的箱式浮力元件和主副梁、边缘构件、支柱和密封等组成,浮力元件内部采用中空结构,浮箱截面厚度≥140mm,宽度不得大于400mm,标准浮力元件长度不得大于3m,浮箱所有面壁厚≥1.5mm,浮力元件应满足强度和稳定性要求并满足方便安装和拆卸要求。浮箱本体不得采用胶粘成型,所有部位为焊接。浮箱式内浮顶应符合全液面接触内浮顶的特征。浮箱式内浮顶模块单元壳体材质为S30408。6.内浮顶或浮箱采取结构加强措施,采用不锈钢结构件作为浮盘框架和浮箱加强结构,以形成高强度的承力结构。若采取主副梁加强结构,主副梁应具有排液结构,主副梁材质S30408,厚度不应小于3.0mm。7.内浮顶首次投用后应进行 VOCS 检测,静止状态 VOCS 检测值不超过 800mg/m3,收油状态不超过 1000mg/m3;运行第二个周期( 3~4 年为一个周期)不超过 2000mg/m3。地方标准严于上述要求的,按照地方标准执行。(检测时间在首次进油 7 天以后,且储罐收付 4 个周期以上。检测应安排在储罐收料过程中,分别在浮盘处于低位(高于浮盘落地高度)、中部、高位(小于安全高度)时,在罐顶中央通气孔/呼吸阀位置处、检尺口下 100mm。取样检测不少于 3 次,取平均值。)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询价书和资格条件要求不一致的,以资格条件要求为准。 (2)其它技术否决项详见招标技术文件。提供的产品须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并对招标技术文件中的★项、▲项条款逐条按要 求做出具体响应。★项中删除1.8★项,其余★项只要有一项不满足,否决投标;▲项不满足累计达到5项及以上,否决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7日18时00分4.2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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