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金驹煤电化有限责任公司沁水寺河瓦斯发电有限公司燃气发电机定子检修项目二次公告
山西
-晋城市
山西金驹煤电化有限责任公司沁水寺河瓦斯发电有限公司燃气发电机定子检修项目二次公告
(采购编号: JNC334-CG-240924488、SXMTZB2402F-1096(F) )
采购 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晋城市/城区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山西金驹煤电化有限责任公司沁水寺河瓦斯发电有限公司燃气发电机定子检修(采购项目编号:JNC334-CG-240924488、SXMTZB2402F-1096(F)),已由山西金驹煤电化有限责任公司经金驹电财字(2024)52号批准,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采购人为山西金驹煤电化有限责任公司。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平台”对该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沁水寺河瓦斯发电有限公司自2008年投运以来,60台燃气发电机组已运行超过16年,期间发电机定子开展日常清灰、绝缘摇测、槽楔检查等常规项目。
2.2 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山西金驹煤电化有限责任公司沁水寺河瓦斯发电有限公司燃气发电机定子检修:
标段内容:15台燃气发电机定子检修。
2.3服务完成期限:A级检修30天/台、C级检修15天/台。
2.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及采购文件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山西金驹煤电化有限责任公司沁水寺河瓦斯发电有限公司燃气发电机定子检修,该标段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前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额定功率不低于2000kVA发电机定子A级检修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含合同签字盖章页、金额所在页等,如有异议,现场查询)。
3.3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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