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能源李家壕煤矿2024年10月支架搬运车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包头能源李家壕煤矿2024年10月支架搬运车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210107,招标人为国能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包头能源李家壕煤矿,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共分为 1个标包,投标人不得选择部分货物进行投标,招标范围包括 矿用 货物的供货、运输及相关服务。(具体标包划分、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设备名称、技术规格、数量等技术参数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招标货物一览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技术参数简介 | 数量 | 单位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
1 | 履带式 支架搬运车 (履带运输车) | 履带式; 额定载重 ≥8000kg | 1 | 台 | 合同签订后 60日历天 | 鄂尔多斯东胜区罕台镇李家壕煤矿 |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所投产品的有效期内的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额定载重≥8t的履带式支架搬运车或履带运输车的销售合同业绩1台。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每份合同的任意1张发票扫描件(发票开具截止时间为发布招标公告之日2个月前)。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如果合同中不体现上述信息,还须提供与合同对应的且能体现出上述信息的技术协议或其他证明材料)。发票须包含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等信息,每张发票清晰可辨且须与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结果一致(评标委员会有权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发票情况并用于评标)。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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