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煤矿集团挖金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编制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项目公告
山西
-大同市
大同煤矿集团挖金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编制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项目公告
(采购编号: JNC302-CG-241024805 、 SXMTZB2402F-1158(F) )
采购 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大同市/云冈区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大同煤矿集团挖金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编制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NC302-CG-241024805、SXMTZB2402F-1158(F)),已由大同煤矿集团挖金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专题会议纪要【2024】第66号;党委会会议纪要【2024】第7号批准,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采购人为大同煤矿集团挖金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平台”对该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资质单位编制《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事宜,需要为该项目进行编制。
2.2 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大同煤矿集团挖金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编制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项目;
标段(包)内容:编制《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
2.3服务期限要求:合同签订后 15 天内完成相关设计工作。
2.4服务地点:大同煤矿集团挖金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2.5服务质量要求:出具详细的项目完成报告,并有相关的审批意见,符合矿井实际 情况并能有效指导矿井安全生产。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地质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一次本单位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3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具有2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前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编制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类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至少一张结算发票(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4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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