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南车辆段现场作业安全手持机监控系统服务项目公开询价采购公告
江西
-南昌市
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南车辆段现场作业安全手持机监控系统服务项目公开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昌南辆采【2024】052号 )
一.采购条件
南昌局集团公司南昌南车辆段现场作业安全手持机监控系统服务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询价内容
具体内容如下: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2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不处于国家铁路局、国铁集团、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公司暂停投标期内(以平台公布的信用评价、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公司文件为准)。投标人应出具非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投标单位及其法人代表在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应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 ”查询网页截图)。
3.3 安全监控平台必须接入南昌局集团公司安控云平台,需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价方式
4.1 获取方式:请下载附件1《报价函》
4.2 公告时间:2024年10月13日9:00至2024年10月17日17:00
4.3 报价截止时间:报价人将密封的报价函 及相关资料在公告结束前递交到项目联系人处,否则为无效报价。
4.4 递交报价资料还须包含以下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证明、加盖公章的《报价函》(附件1)、资格证明文件。以上材料必须由法人或授权的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5 未按要求填报《报价函》、提供报价资料和未按规定时间递交报价函的,报价无效。
五.报价函填报要求
5.1 报价人必须严格以该询价公告附件的《报价函》进行下载和填报,不能随意变动或删减格式,所有栏目不能为空,必须每项报价,填报复核无误后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5.2 以经评审的最低价方法进行评审,以单份的《报价函》的各合计金额作为最终报价。报价人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同一报价人如果同一报价清单多次报价,不论价格是否更改,均作为无效报价。
5.3 对报价人可以提供增值税抵扣凭证的物资价格以不含税价格进行评审。其中,“不含税价”为包到不含税收金额,且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请在“税率”栏填写税率,如不填写则默认为13%增值税。
5.4 由于未按照上述要求报价,或未在规定时间前进行报价,造成报价不成功的责任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5.5 采购结果未达到采购预期目标,采购人有权重新组织采购。
5.6 如报价人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并报价,则视为默认同意以上相关要求。
六.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询价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关联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