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海上风电场一期项目
金山海上风电场一期项目 物资采购 招标 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金山海上风电场一期项目 招标人为 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 来自 自有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运输船 租赁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金山海上风电场一期项目位于上海市金山海域,离海岸19km,计划沉桩36根,风机安装36台。
序号 | 项 目 | 说 明 |
1 | 船机设备名称 | 运输船 |
2 | 包件划分 | 一条运输船为一个包件 |
3 | 计划交货期 | 暂定2024年11月20日起租,暂定工期:2024年11月20日至2025年05月19日。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
4 | 工作内容 | 从江苏华滋运输钢管桩至施工现场。 |
5 | 使用地点 | 上海市金山区金山海域。 |
6 | 船机设备数量 | 1艘。 |
7 | 设备能力 | 8000吨以上平板船,型深大于 7.5 米。 |
8 | 人员要求 | 持证上岗,人证符合,年龄不大于55,配员齐全 |
9 | 租赁方式 | 期租、淡水甲供 |
10 | 租赁起止时间 | 暂定工期:2024年11月20日至2025年05月19日 |
11 | 供油方式 | 油、水均甲供 |
12 | 维修保养 | 包干,乙方自行保养 |
13 | 其它要求 | 发货前负责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船舶运输稳性计算,并出具正式稳性计算报告;负责进出港辅助拖轮、引航、引水、报港、装船辅助拖轮及相关辅助工作(单桩约2.5万/根,套笼约2.5万/航次,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投标时需提供船舶营业运输证;中标后需先签订安全协议。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水路运输 资质, 海上风电 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 求: / 。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包件投标,且最多允许中 1 个包件。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5投标人应符合国家对所在行业的职业健康、环境保护和安全环保的相关要求。
3.6投标人存在如围标串标、弄虚作假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行贿等违法行为,或者存在第二章 3.4.4 所列其他情况的,将予以扣除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7 投标人为船舶出租单位的,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的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船舶国籍证书中的船舶所有人或船舶经营人保持一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8日14时00分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