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煤业任家庄煤矿结晶盐-煤基固废协同利用与绿色充填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技术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任家庄煤矿结晶盐-煤基固废协同利用与绿色充填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技术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410153,招标人为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宁夏宁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为了利用任家庄煤矿固废充填系统处置煤制油结晶盐,需要对任家庄充填固废和结晶盐进行研究,确保结晶盐充填到井下后,不影响井下环境。
项目地点: 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任家庄煤矿。
2.2 其他:/
2.3 主要研究内容及预期目标:2.3.1搜集任家庄煤矿煤、岩特性,对矿井水取样化验,对煤化工粉煤灰、气化渣、炉底渣等煤基固废进行组分化验,编制项目研究方案。
2.3.2对任家庄煤矿粗破车间给料系统进行技术改造。
2.3.3购置仪器仪表及设备(规格型号及数量详见《仪器、设备明细表》),搭建全固废试验台,模拟现场充填及其基本性能和环境稳定性研究报告。
2.3.4以任家庄煤矿充填站为基地,进行改性配比实验,研究适合煤化工结晶盐充填的新型盐离子固化材料封存机制及配比参数,出具研究报告。
2.3.5提出煤化工结晶盐与多源煤基固废的协同利用规律及资源化利用研究报告。
2.3.6发表与结晶盐研究相关的论文2篇,申报与结晶盐研究相关的发明专利1项。
2.3.7申报结晶盐井下充填团体标准或地方标准,并通过行业或地方主管机构认可(确保结晶盐井下充填符合相关政策标准)。
2.4 项目总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6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固废资源化利用的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固废资源化利用的项目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项目团队(不含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名采矿工程专业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和1名化学工程专业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提供职称证书或聘任文件。
【7】科研设施及装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省部级以上的矿山开采与清洁高效利用方面的重点实验室(提供证明资料原件扫描件)。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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