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公安局蕉城分局2024年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升级改造项目造价咨询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宁德市公安局蕉城分局2024年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升级改造项目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报名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SHYZB-2024-168
项目名称:宁德市公安局蕉城分局2024年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升级改造项目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75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75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同类业绩:供应商须提供1份自2021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完成的信息化类项目的造价咨询业绩,须提供业绩项目的中标(成交)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成交)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完成的报告中盖有供应商公章和造价师执业印章的关键页复印件。未提供或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注:以上提供的证明材料应能明确项目属性为信息化类项目,否则谈判小组将作出不利的评定,即资格审查不通过);②资格条件(补充):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 号)要求,2024年10月1日起,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资格承诺函的,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若未提供相关资格承诺函的,则应在投标(响应)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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