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陕北民歌学院建设与运行采购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关于支持陕北民歌学院建设与运行采购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CA锁免费下载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17日 13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RSH-2024-0909
项目名称:关于支持陕北民歌学院建设与运行采购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关于支持陕北民歌学院建设与运行采购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5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500,0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关于支持陕北民歌学院建设与运行采购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采发〔2022〕5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关于支持陕北民歌学院建设与运行采购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服务能力的证明材料;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新成立公司,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行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须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8)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异常经营名录”记录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附投标截止日前的查询结果但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网页截图及信用报告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备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事业单位法人参与投标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及税收缴纳证明;(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提供承诺函)。(4)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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