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7年船用润滑油(脂)框架协议重新采购(标段2内贸船舶用润滑油)竞争性谈判公告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7年船用润滑油(脂)框架协议【重新采购】(标段2:内贸船舶用润滑油)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HNFZ2024-10-1-00031
1.采购条件
本项目: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7年船用润滑油(脂)框架协议【重新采购】(标段2:内贸船舶用润滑油),采购人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内贸船舶用润滑油
2.2 采购范围
序号 | 计划号 | 物料编码 | 物料描述 | 物料组 | 物料组名称 | 采购明细 | 数量 | 计量单位 | 计量单位描述 | 标段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 | 计划采购时间 | 计划交货时间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完工时间 | 安装时间 | 需求单位 | 交货地址 | 用途及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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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JT202410HN000018 | 内贸船舶用润滑油 | 01040501 | 01040501 | 内贸船舶用润滑油 | 1 | 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期限内。 (2)近三年没有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服务/工程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3)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不存在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互联网协议地址(IP地址)信息检查一致的情况。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询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询价项目。 (7)不存在违反国家相关法规和华能集团相关制度的情况。
3.2 专项条件:
标段2:内贸船舶用润滑油 3.2.1供应商品牌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今,需提供所投品牌与3家及以上不同中国大型航运企业的船用润滑油供货业绩(目录附表中所列中国大型航运企业及其分公司和子公司的业绩有效,同一公司或其分公司和子公司业绩视为1项有效业绩);附合同或带船章的签收单。合同影印件须包含首页、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时间以签约时间为准;带船章的签收单以供货时间为准,并同时提供合同或签收单对应的结算增值税发票(含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供应商资质要求:(1)主、副机产品须有主副机设备厂家的认证。(MAN或瓦锡兰对主、副机产品,40碱值气缸油、70碱值气缸油、船用系统油3005、船用中速机油4030等四种油品中的任何一项认证均有效)(2)供应商须具备技术规范书中所列港口及国内主要港口的船舶润滑油供应能力。(须提供全国可供港口清册) 3.2.3供应商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3.2.4供应商代理商:接受代理商参与,代理商参与的,须提供品牌方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同一个品牌的产品只能有一家供应商(品牌方或代理商)递交响应文件,如果产品品牌方和其代理商同时参与,只接受品牌方的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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