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核电有限公司碎石和制砂生产线机器设备
浙江
GR2024ZJ1006338-2
项目名称
三门核电有限公司碎石和制砂生产线机器设备
资产类别
其他资产
转让方名称
三门核电有限公司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挂牌价格
3,717,200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10
挂牌日期
2024-10-14
交易方式
其他
转让说明事项
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按照其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至“浙交汇”平台浙交所的存管银行,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2.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均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完成后转让方或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机构将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税率为13%,一切以开票时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
3.本次转让由受让方在遵守环保、安监等部门的相关规定下完成全部运输及现场清理平整工作。如处置标的物时涉及相关资质要求,且受让方符合相应资质的,则由受让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统一进行处置工作;如受让方不具备相应资质,受让方须自行委托符合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处置。因受让方违反相关部门处置规定处置的,由此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受让方须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转让方指定账户(户名:三门核电有限公司,账号:330017309,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门支行)支付20万元拆除安全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受让方依约履行各项义务,无违约及违反维稳、安全、治安、消防、环保等情况,受让方如期完成全部标的物的拆除、运输及现场清理工作,并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受让方提出退还履约保证金申请,转让方在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5.标的物交割及拆除事项:
(1)受让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方可办理移交手续。
(2)关于转让标的,转让方均不提供合格证、检验证、许可证、技术文件,也不出具相关证明等。
(3)本次转让标的位于位于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六敖北塘浙江成洲船厂西北角。转让标的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割,自转让标的交割完成(以书面手续办理完成为准)之时起,视为转让方已经将标的交付受让方,与标的相关的所有风险转移至受让方。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标的的保管责任和义务。转让交割之后发生的转让标的失窃、损毁等损失的情形,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不得在受让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并自行承担标的后续安装调试费、运费等相关费用以及处置、再利用等过程中产生的一切风险与责任。
(4)受让方必须自行解决所有标的物的拆除、装载、运输、加工等工作,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标的物的拆除、装载、分类、运输、提取费等)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如受让方须在现场进行标的物拆解,必须征得转让方同意。受让方必须事前充分考虑拆除、装载、运输、加工过程所需的各种成本费用及风险。受让方应对拆除、装载、运输、加工全过程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承担全部责任。
(5)受让方付清转让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转、受让双方完成标的物的清点交割工作,并办理相关交割书面手续。受让方接收人必须是本人(当受让方为自然人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6)现场拆除、搬运清理的工作时间、人员登记严格服从转让方的管理。受让方应在交割手续办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标的拆除、运输及现场清理工作,并经转让方验收合格。逾期扣除保证金2000元/天。
(7)受让方在转让方场所内装运标的时,须听从转让方有关负责人员的指挥,不得装运本合同标的以外的转让方物项。
(8)受让方应做到文明装运,避免造成环境污染,每次装运结束后做好转让方现场的清理工作。受让方必须自行解决标的物的拆除、搬运及垃圾清理工作,所产生的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9)如果清理标准未达到转让方要求,转让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清理,并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费用。
6.受让方应严格遵守甲方舆情工作要求,配合做好舆情的响应、处理、善后和修复,为转让方项目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7.产权交易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相关税费等,由转、受让双方按照相关规定各自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