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局集团公司2024年电务专业运营维修信号配件(车载ATP、GYK、CIR、LKJ、机车信号等)采购项目第十批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山东
-济南市
竞争性谈判
济南局集团公司2024年电务专业运营维修信号配件(车载ATP、GYK、CIR、LKJ、机车信号等)采购项目第十批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JTZB2024WX-051-02)
-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济南局集团公司2024年电务专业运营维修信号配件(车载ATP、GYK、CIR、LKJ、机车信号等)采购项目第十批采购人为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2024年电务专业运营维修信号配件(车载ATP、GYK、CIR、LKJ、机车信号等)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济南局集团公司2024年电务专业运营维修信号配件(车载ATP、GYK、CIR、LKJ、机车信号等)采购项目第十批,共18个包件,190项,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一(投标人可选择一个或多个包件投标,所有包件均不得拆包)。 -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1投标人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b.《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志; c.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通知书; d.登录各省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打印查询结果页; e.近六个月内曾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1.2供应商是代理商的,须提供谈判物资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授权书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授权及被授权主体,授权产品(品类),授权期限,授权范围,质量保障及售后服务责任,须加盖授权人公章,授权单位的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联系方式。 (2)业绩要求: 提供近三年内(2021年1月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同类产品在铁路局集团公司电务系统供货证明材料,如:成交(中标)通知书、销售合同、发票等。 (3)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保证报价不高于市场价格平均水平,在合同执行期内,采购人如发现供应价格异常或供应商价格歧视等违反《价格法》规定的,有权追究投标人应负责任并进行供应商信用评价。 2.成交物资受国铁集团及济南局集团公司采购管理、技术政策、设备类型等因素变化影响导致合同无法兑现执行的,采购人有权不再执行成交结果。 3.本次采购接受代理商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4.济南局物资需求计划实施框架协议采购,采购数量以实际订单为准。 5.本次招标,投标人必须以包件为单位进行响应,所投包件内明细报价不得有空项,评标和合同授予也以包为单位。投标人可以选择一个或多个包件进行投标,但同一包件内的采购内容须全部响应,不允许仅针对同一包件内的部分采购内容进行投标,否则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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