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中国宝武集团援建森林增汇生态产业融合项目建设中药材分拣、仓储中心建设项目更正公告二次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普洱【浩宇】2024-07-24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普洱【浩宇】2024-07-24号: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中国宝武集团援建森林增汇生态产业融合项目建设中药材分拣、仓储中心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4-10-10 00:00:00.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各投标人: 2024年10月10日发布的原公告内容“2024年中国宝武集团援建森林增汇生态产业融合项目建设中药材分拣、仓储中心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条,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现对原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条,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作如下变更: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企业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3.2拟派本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证(含贰级及以上且注册在投标单位,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需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身份证、职称证(若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及劳动合同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或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且在今后实施过程中不允许作任何更换,必须常驻施工现场,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若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报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同意(提供相关承诺)。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10-1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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