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局集团公司郑州东高铁基础设施段保护测控装置配件及交直流微机监控装置液晶触摸屏公开采购招标公告
河南
-郑州市
招标公告
郑州局集团公司郑州东高铁基础设施段保护测控装置配件及交直流微机监控装置液晶触摸屏公开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ZDGTDGD20241014-20)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局集团公司郑州东高铁基础设施段保护测控装置配件及交直流微机监控装置液晶触摸屏公开采购招标人为郑州局集团公司郑州东高铁基础设施段,招标项目资金来自生产成本。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对时装置、交流采样板、面板、交直流微机监控装置液晶触摸屏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对时装置4块,交流采样板2块,面板1块,交直流微机监控装置液晶触摸屏10台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3.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为具备采购物资供应能力的制造商或直接授权的代理商。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要提供有效的销售授权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5.为保证设备的兼容性,投标产品需要满足既有综自保护设备运行条件; 6.投标人或投标产品制造商接受国铁集团、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投标人或投标产品不存在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抽检、信用评价等)限制投标的情况; 7.本项目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投标。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信息(黑名单)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投标人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分别装订入投标文件正副本(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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