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潞安集团和顺一缘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重大灾害风险防控系统服务招标公告
山西
-晋中市
山西潞安集团和顺一缘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重大灾害风险防控系统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JNC347-ZB-241024746 、 SXMTZB2402F-1138(G) )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晋中市/和顺县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西潞安集团和顺一缘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重大灾害风险防控系统联网服务(招标项目编号:JNC347-ZB-241024746、SXMTZB2402F-1138(G))已由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晋控投资字(2024)286号批准,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山西潞安集团和顺一缘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平台”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根据财政部、应急部、国家矿山安监局印发的《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资环[2022]93号)文件,国家矿山安监局、财政部制定的《煤矿及重点非煤矿山重大灾害风险防控建设工作总体方案》(矿安[2022]128号)文件,以及《山西省煤矿重大灾害风险防控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晋应急发[2023]72号)文件,建设煤矿重大灾害风险防控系统,实现对煤矿重大风险的实时监测、及时识别和精准研判,推动提升矿山重大灾害风险防控能力,夯实矿山安全基础。
2.2 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山西潞安集团和顺一缘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重大灾害风险防控系统联网服务:
标段内容:包括AI视频智能辅助监管监察系统、重点煤矿岗位作业视频智能监控子系统分析、应急处置视频智能通讯系统、重大违法行为智能识别分析系统、移动APP等功能。
2.3 服务地点:和顺县义兴镇凤台村。
2.4服务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完成项目建设。
2.5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本项目技术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山西潞安集团和顺一缘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重大灾害风险防控系统联网服务,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重大灾害风险风控系统的生产制造商;矿用本安型热成像摄像仪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授权书);
3.3产品资质要求:需提供矿用本安型摄像仪、矿用本安型热成像摄像仪的煤安标志证书、防爆合格证、检测检验报告。
3.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承担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业绩指:煤矿类风险防控系统业绩。
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②至少一张结算发票(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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