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港南沙港区国际通用码头工程地基处理Ⅱ区工程浅表层真空预压处理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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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港南沙港区国际通用码头工程地基处理Ⅱ区工程
浅表层真空预压处理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IFB2024-10-14464859号
一. 招标条件
广州港南沙港区国际通用码头工程地基处理Ⅱ区工程浅表层真空预压处理工程由中铁广州工程局港航公
司实施,即将施工且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概况:
施工内容:本次招标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浅表层真空预压处理(详见工程量清单)。费用包含完成本项
目需要的劳务、材料、机械、小型机具及配件、电箱、水电气费、柴油、安装、缺陷修复、利润、安全管理
费、其他辅材、与本工程相关的部门协调费、安全文明生产费、税金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
一般风险等;投标报价的单价中需包含配合完成该工作需要的零租机械、零星用工费用。
(2)实施周期:
计划开工日期暂定为: 2024年12月16日
工期安排(暂定):2024年12月16日-2027年3月20日
具体工期以实际通知为准。
(3)其它具体情况详见IFB2024-10-14464859号招标文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在中铁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注
册合格劳务企业的单位,在其企业资质规定的范围内参与项目投标。
(3)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最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
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
(4)业绩要求:
具有类似施工业绩,投标时须提供有效合同的复印件;
(5)信誉要求:
合同履约率100%;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的,其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
项目同一标包中同时投标;
(7)所有入围单位若要承揽本项目工程,必须满足中铁广州集团港航公司准入要求方可承建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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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0931417289201704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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