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崧泽强制隔离戒毒所三、四号生活楼修缮项目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上海市崧泽强制隔离戒毒所三、四号生活楼修缮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黄浦区瞿溪路350号1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CS24100779-D116
项目名称:上海市崧泽强制隔离戒毒所三、四号生活楼修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6.445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6.445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三、四号生活楼修缮项目,主要对楼宇内所有墙面、吊顶、水电检修(含五金)、灯具更换、消防楼梯修缮,消除安全隐患,提升场所安全稳定。 工期: 30日历天,具体以开工通知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合同规定服务内容全部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落实预留份额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扶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将其视同小微型企业;(3)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对财政部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财库〔2019〕19号文公布的节能环保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实行优先采购;对节能产品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的产品,实行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方能享受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政策。(4)购买国货政策: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查询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为准。 (2)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建筑工程),以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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