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宁国龙潭抽水蓄能电站筹建期道路工程路基3标工程施工分包资格预审公告
安徽
-宣城市
安徽宁国龙潭抽水蓄能电站筹建期道路工程
路基3标工程施工分包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采购人已与已签订安徽宁国龙潭抽水蓄能电站筹建期道路工程,拟对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宁国龙潭抽水蓄能电站筹建期道路工程 路基3标工程施工分包进行采购。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采购。
2.分包工程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徽宁国龙潭抽水蓄能电站筹建期道路工程位于安徽省宁国市霞西镇,主要施工内容有:对外连接道路工程、道路工程(约8.259km)、隧道工程(约8.350km)、施工交通工程(约14.367km)、场内10kV供电工程、下水库左坝头工程、渣场挡排工程、废水处理工程。主要工程量有:路基挖方56.2万方、填方12.1万方,隧道挖方67.8万方,总挖方124万方;填方利用12.1万方,砂石料加工利用46.8万方,弃方65.1万方;混凝土:总量26.9万m3、级配和水稳料3.4万m3 。
2.2 建设地点:安徽省宁国市
2.3 采购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1.上下库连接道路1#明线(1550m);上下库连接道路4#明线(1325m);下库库底前期进场改扩建临时道路(2000m);坝后压坡体临时道路(至花石岩隧道出口施工道路)(900m);下库砂混系统临时道路(550m);上下库连接道路2#施工便道(2780m);明线道路内的涵洞、对应接地预埋件及照明;不含路面。
2.4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636天月,计划开始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时间为准。
2.5 质量要求: 施工和材料质量应满足设计规范及施工图纸的要求。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应答人资格要求(通用)
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应答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4)与本项目的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与本项目的监理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被责令停业的;
(8)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0)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农民工群体事件的;
(11)列入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建设分公司黑名单的;
(12)在“信用中国”“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网站上有重大失信行为记录,或被税务机关列入欠税公告的。
3.2应答人资格要求(专用)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具备有相关任职履历,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是本单位在职员工,需提供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
3.3业绩要求:近3年具备不少于1项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类似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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