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青岛动车段三助推六提升可移动检修升降平台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2024年青岛动车段“三助推六提升”可移动检修升降平台采购项目)公开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QDZBTSXM2024-002 )
一、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济局-青岛动车段现就2024年青岛动车段“三助推六提升”可移动检修升降平台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可移动检修升降平台一套,详见采购文件。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3 .1 生产资格要求证明材料
包件1报价人须具有技术咨询、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或制造)、电子元器件销售、通用设备制造(或修理)等资质及能力。
3.2 商务条件要求证明材料
3.2.1 资质要求证明材料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2.2 财务要求证明材料
(1)投标人为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
3.2.3 信誉要求证明材料
存在以下行为的投标人将被限制参与本项目:
(1)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在(投标截至日前)近一年内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查询结果为准);
(4)投标人因发生的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
(5)投标人因存在不良行为被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以“平台”供应商处理通报查询结果为准);
(6)投标人被列入国家铁路局、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不合格名单。
(7)投标人的自然人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未聘任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资格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3.5 投标人产品应成熟可靠,有连续生产经营、良好售后服务的能力,无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不良反应。
5. 本项目所有要求的投标方资质证明文件,报价时需携原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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