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站前Ⅸ标项目三分部钢筋制作工程劳务招标招标公告
江苏
-南通市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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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站前Ⅸ标项目三分部钢筋制作工程劳务招标公告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TYZQ-9标位于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与海宁市交界,正线DK139+884.79(海盐特大桥101#墩)~DK174+794.15(
海盐特大桥993#墩)站前及相关工程,正线长度30.149公里、海盐工区走行线1.334公里。
本次主要招标为:钢筋制作工程。
1.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主要内容为:海盐特大桥E、F、G段、到发线、海盐西工区走行线内、临建及路基附属钢筋制作工程等全部工作内容。
1.3施工任务划分:
主要包括:桩基钢筋笼制作及运输5546.155t,声测管制作及运输1467.52t,承台钢筋制作及运输2385.619t,墩台身、墩帽、垫石钢筋、
框架桥钢筋制作及运输3921.76t,路基附属钢筋制作及运输186t,桥面系钢筋制作及运输1900.141t,道岔梁、支架现浇梁、预应力连续梁钢筋制
作及运输8777.664t,临建钢筋制作600t。
2.计划工期
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完工日期:以现场实际完成时间为准,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工期为准。
3.质量要求
合格,同时满足业主承包合同的总体质量目标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未被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单位,须具备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并在
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2 投标人必须是经过工商注册的企业。
4.3 投标人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证明等有效证照,向招标人出示以上证件的复印件
(复印件必须加盖公司公章),若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人应提交法人委托书原件以及施工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4 投标人应独家参加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5 投标人必须具备良好的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工商行政处罚记录,不存在影响合同履行的重大诉讼情况。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10-20 11:005.2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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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1678017289800996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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