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5年度中山市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局属配网项目土建工程(含迁改项目)专业分包长期协作分包商框架招标--招标公告
2024-2025年度中山市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局属配网项目土建工程(含迁改项目)专业分包长期协作分包商框架招标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2024GCDL-8-002 )
2024-2025年度中山市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局属配网项目土建工程(含迁改项目)专业分包长期协作分包商框架招标 ,招标人为 南方凯能(广东)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信息
1.1 项目名称: 2024-2025年度中山市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局属配网项目土建工程(含迁改项目)专业分包长期协作分包商框架招标
1.2 招标人: 南方凯能(广东)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1.3
1.4 采购模式:公开招标
1.5 招标方式:框架采购
1.6 项目类别:工程 类
1.7 项目 地点: 中山市
1.7 资金来源: 自有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9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10 工期要求 : 建设工期以建设单位与需求单位签订的协议为准。 ( 实际工期以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为准 )
1.11 项目预估金额:人民币 4000.00万元。预计量是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招标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应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本项目由于采用框架招标的模式,可能出现中标人在协议期内无实际发生量的情况,请在知悉并接受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 : 本次招标具体项目最终以招标单位实际委托为准,实施过程中如遇项目调整,则以建设单位调整后的为准。有需要时,中标单位需接受招标单位调遣,参与招标单位服务区域内同类性质项目的劳务分包工作 。
2.2 标 段 划分 : 本次招标分为 1 个标的,合计 1 个标段 。
标的物清单及标段划分情况如下:
2.3 承包方式:土建专业分包,包工包料。在合作共赢的基础上,总包单位按照自有人员要求对长期协作分包商实施等同管理,包括日常管理、安规考试、人员技能培训、工器具配备等方面内容。投标人应承诺配合招标方管理要求接受相应管理。
2.4 报价方式 :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投标费率在 74.00 % 及 以下均为有效报价,但投标费率在 62.90 %以下(不含本身)的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析报告需充分说明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工程中应用过的经验等,未提供成本分析报告或提供的成本分析报告不符合上述要求视为原则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否决投标处理。
每个标段所有中标单位的实际签订合同的中标费率统一按照以下计算方法计算 :
本项目实际签订合同的中标费率 =中标单位投标费率的平均值,实际签订合同的中标费率在招标结果有效期内不变,实际中标费率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确定,且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同意以“本项目实际签订合同的中标费率=本标段所有中标单位投标费率的平均值”的计算公式得出的中标费率作为本单位的中标费率,否则作废标处理,如候选中标单位拒绝以上述中标费率的计算公式得出的中标费率签署合同,则视为放弃中标,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黑名单,并重新组织招标或根据“市场禁入、退出或无法正常履约的长期协作分包商剩余份额的执行”要求进行处理 。
投标人的报价为在工程项目建设期和保修期内,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作内容的各项费用,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材料、机械、设备、施工管理、施工进场、临时设施、利润、税金等。
2. 5 结算 方式 : 按 总价 费率结算,总包单位依照其与建设单位结算价,扣除其主材、管理投入等成本后,按照中标费率计算分包单位的工程结算价,即结算价 =(总包单位依照其与建设单位结算价-总包单位的主材、管理投入等成本)÷(1+总包结算税率)×中标费率×(1+实际开票税率)。框架有效期内,如遇国家、行业、网、省公司、发布新定额或新的计价标准,按照最新版定额标准做为结算依据。 ?
2.6 本项目框架招标采用带量采购模式
2.6.1 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本框架招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上一框架招标结果未结束,则本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上一个框架招标结果结束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框架结果有效期到期前未有新的采购结果,经合同双方商议后,服务期限可延长至新的采购结果签订合同前,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2.6.2 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当所有供应商的承载力达到80%时,需启动补充招标,补充招标的资质要求及评审办法等实质性内容应按原方案的要求,原已中标的单位不允许参加补充招标。
2.6.3 框架协议有效期届满,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的,延长该供应商的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为一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的,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2.7 框架协议分配原则:“保底分配+订单分配”
2.7.1 保底分配部分:保底分配部分:按标的或标段估算总金额的一定比例(不低于50%,具体比例由各单位结合实际确定)的工程量,在中标的所有长期协作分包商中实行相对均衡的“保底分配”,不同分包商实际承接工程量的差距应控制在20%以内。由集团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对保底工程量分配情况实施监督,在工程量最多与最少的分包商之间工程量的偏差超过20%时,需要采取纠偏措施,及时调整。
2.7.2 订单分配部分:针对标的或标段剩余的工程量(不超过估算总金额的50%),在标的或标段的所有长期协作分包商实行“订单分配”。在中标费率不变的前提下通过比选各长期协作分包商提供的施工方案,对施工方案中的项目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工器具配置及其承载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按评价得分高低决定项目订单合同的归属。
2.7.3 市场禁入、退出或无法正常履约的长期协作分包商剩余份额的执行:对于提前淘汰、退出或无法正常履约的长期协作分包商,其尚未履行的份额由剩余长期协作分包商均分;若剩余所有中标的长期协作分包商的承载能力无法满足需求时,则在不影响现有长期协作分包商中标份额的前提下,启动补充招标,补充招标的资质要求及评审办法等实质性内容应按原方案的要求,由新的长期协作分包商承接相应份额。原则上,原已中标的单位不允许参加补充招标,补充招标后长期协作分包商总数不高于初次框招的总数。保底分配部分,如非不可抗力因素,长期协作分包商放弃或无能力承接的,直接退出长期协作分包商框架协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要求
3.1.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在地方政府、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及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山供电局及南方凯能(广东)电力集团有限公司范围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3.1.3 投标人被南方电网公司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理或市场禁入处理,且未解除处罚的。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3.1.4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1.5 投标人没有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6 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 专用资格要求
3.2.1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3.2.2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要求:拟派驻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已取得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同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并在 报价 单位注册,并提供 报价 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本单位社保证明。
3.3 其他要求:原已中标《2023-2025年度中山市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局属配网项目土建工程(含迁改项目)专业分包长期协作分包商框架招标》的单位不允许参加本次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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