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公司管道线路智能巡护试验区建设无人机机库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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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华中公司管道线路智能巡护试验区建设无人机机库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ZY24-SH07-WZ1122
项目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招标人: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
招标项目所在行政区域:
仪长线大冶-赤壁段
标段数量:
1
资审方式:
资格后审
项目规模:
本项目引入自动化无人机机库作为技防手段,实现无人值守式的管道巡护模式,通过自动化的数据处理和分析,快速生成管道数据和巡护报告,有效提高巡护效率,降低工作风险,保障管道安全可靠运行,同时系统需预留满足国家管网IMS资产完整性系统数据接入接口。
华中公司管道线路智能巡护试验区建设无人机机库系统采购项目
标段编号:
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文件发售金额(元):
200(按标段收费)
开标时间:
2024-11-06 09:00:00
开标方式:
线上
标段内容:
本项目引入自动化无人机机库作为技防手段,实现无人值守式的管道巡护模式,通过自动化的数据处理和分析,快速生成管道数据和巡护报告,有效提高巡护效率,降低工作风险,保障管道安全可靠运行,同时系统需预留满足国家管网IMS资产完整性系统数据接入接口。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不能同时参与投标。如发现此类情况,投标将被否决。 3.1.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五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五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1.3本项目只接受制造商参加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GB/T19001或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应具有有效的GB/T24001或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原件的扫描件) 3.2.2投标人应提供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3.3 财务要求 3.3.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3.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3.3需提供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当年财务报表);或提供近一年度(2023年度)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扫描件;如为事业单位,仅需提供近一年度(2023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同等)和现金流量表(或同等)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2023年度)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4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至少提供近 5 年(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产品的1项有效应用业绩,业绩表中产品的性能、技术参数应能适用或接近数据单中规定的工况条件。业绩表应包括工程名称、产品规格型号及主要技术参数、供货数量、使用地点、签订合同时间、有效业绩合同复印件及发票、业主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未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为无效业绩,有效业绩不满足下限要求的,其投标予以否决。 3.5 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严重失信记录及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5.3 2021年1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3.5.4 投标人没有招标人禁止其投标的处理决定,未被招标人列入承包商黑名单;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及采购人列为失信人员名单、黑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6 其他要求 3.6.1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招标文件的获取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4-10-15 17:25: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10-21 17:00:00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正式会员查阅)
附件下载
1122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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