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华电哈密2×100万煤电项目-贮灰场工程施工(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新疆
-哈密地区
(招标编号: CHDTDZ005/23-SG-012 )
一、 招标条件
新疆华电哈密2×100万煤电项目 贮灰场工程施工(重新招标)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新疆华电天山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新疆自治区哈密地区哈密
2.2 项目规模: 2×1000MW等级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本项目计划开工时间:#1 机组计划于 2025年5月完成 168 小时满负荷试运,#2 机组计划于 2025 年8 月完成 168小时满负荷试运。本标段建设工期210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方的通知为准 .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1) 贮灰场工程施工(重新招标) (CHDTDZ005/23-SG-01201): 主要施工范围为贮灰场(占地 18.06ha ,库容约 126.45 × 104m3 ,坝高 2.5m )筑坝、防渗处理、泥结碎石路面等土建施工;厂区至贮灰场运灰道路施工;灰场管理小区建构筑物(有灰水沉淀池、停车场、洗车平台、办公管理房、化粪池、沟道和道路地坪、简易围墙和大门)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至厂外灰场电源架空线及灰场电气设备建安工程施工。。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贮灰场工程施工(重新招标)】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9.投标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10.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项目竣工时间为准)至少提供1项灰场施工的竣工业绩(不接受分包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竣工证明性材料扫描件:竣工证明,或竣工验收报告,或质量验收报告,或其他能证明已竣工的材料。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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