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县泰康渠市政配套建设工程
永新县泰康渠市政配套建设工程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YX2024-009号
项目名称:永新县泰康渠市政配套建设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00000.00 元
最高限价:3404263.57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90 天内完工并验收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磋商文件。2.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2.3本项目采购项目属性为:工程,所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标的名称为永新县泰康渠市政配套建设工程。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3.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 电信等特殊行业,允许分支机构参与 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3.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3.4 投标人被“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具体由采购代理机构查询)注:根据吉财购〔2023〕25号文件精神,上述序号1.1、1.2、1.3、1.4、1.5条推行信用承诺制,投标人可提供吉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资格信用承诺函和对应事项证明材料两者(详情见第四章附件十三内容)提供其一即可,若两者都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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