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铁印务有限公司关于汽车维修委外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16
竞争性谈判
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 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铁印务有限公司关于汽车维修委外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GTYW-2024055
一、(B)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国铁印务有限公司现就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 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铁印务有限公司关于汽车维修委外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国铁印务有限公司以下车辆需日常维保,车辆信息如下:
序号 车辆类型 车辆品牌 车辆型号 购置时间
1 小型普通客车 别克车 SGM6522UBB5 2024.7.8
2 小型轿车 本田轿车 HG7203AB 2009.03.20
3 小型普通客车 奥德赛多用途乘用车 HG6481BAA 2010.09.30
4 小型普通客车 郑州日产汽车 ZN6441V1A4 2012.06.28
5 小型轿车 大众捷达汽车 FV7160BBMWG 2013.06.25
6 小型普通客车 广汽丰田汽车 GTM6480GLS 2013.03.28
7 小型轿车 大众汽车 SVW71612FS 2013.03.28
8 小型轿车 本田雅阁汽车 HG7241BBV 2013.05.27
9 大型普通客车 全顺客车 JX665ZT-S4 2013.12.26
10 小型轿车 大众奥迪轿车 FV7241FCVTG 2010.04.19
11 小型普通客车 金杯牌 SY6521D4S1BG2 2018.08.27
12 小型轿车 大众汽车 SVW7147DLD 2013.12.02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车辆维保专业单位; 2. 经营场所须位于国铁印务有限公司3公里范围内,维修厂家注册地必须为北京地区,具备固定维修场地不小于100平米(须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 3. 具有不少于3名相关技术人员专业资格证书,供应商须提供近1年财务报表; 4.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必须在95306国铁平台进行注册。投标人应为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符合投标项目维修经营许可。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与本项目类似的维修案例,提供类似项目的相关合同。如投标方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 依法注册、具有合法的法人资格,并在法律上、财务上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不发生关系; 6.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技术规格书或技术质量标准: 7.1执行国家及行业最高相关标准质量标准及技术规范按实际要求执行。 7.2维修更换配件需与现有设备兼容。 8. 售后服务要求: 8.1维修结束后自车辆正常运转日期质保期180天或5000公里。 8.2.维修产品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无偿更换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9. 其他要求: 9.1. 需按《分项报价表》分项报价; 9.2. 按实际发生的维修项目支付,维修方须附维修清单; 报价须报含税价格,保留两位小数。维修车辆信息于文件最后一页。 10、供应商(报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0.1.与招标(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谈判)公正性; 10.2.与本招标(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0.3.与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0.4.与本招标(采购)项目其他投标人(供应商)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物资投标; 10.5.为本招标(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6.为本招标(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 10.7.与本项目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8.与本项目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0.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12.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报价)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0.13.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供应商)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10.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供应商)需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10.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需提供近三年内投标人(供应商)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10.16.其他情形: 10.16.1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或投标(报价)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投标人(供应商)需提供“平台”信用评价结果处罚期内、黑名单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10.16.2投标(报价)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10.16.3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 10.16.4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有其它违法记录; 10.16.5如发生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供应商)败诉的物资买卖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 10.16.6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最新发布的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等级为C、D级的;【本条款适用于非公开招标采购】 评审要求:10.1-10.12、10.16.2-10.16.6条须逐条响应,10.13-10.15、10.16.1条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11、经营记录要求 11.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11.2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11.3在近一年内企业及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 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11.4未处于国铁集团信用评价“黑名单”及暂停合作关系的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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