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交建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项目内外涂环氧树脂钢管采购招标公告
中国交建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项目内外涂环氧树脂钢管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 4号线一期工程 已由石家庄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内外涂环氧树脂钢管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取公开招标。本次公开招标采用在线上电子化招标方式,同时线下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石 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 4号线 一期工程线路起自玉村南路站,终到东垣东路站,沿汇明路、汇丰路、仓丰路、南二环、建华大街、高营大街敷设,全长 22.43 公里,全部为地下线。设车站 20 座 ,均为地下车站。设西岗头车辆段。合同工期:1643日历天。
2.2 招标内容
2.2.1本次招标为为内外涂环氧树脂钢管,不划分包件,详见附表。
2.2.2 本次招标的内外涂环氧树脂钢管,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
2.2.3 本次招标内外涂环氧树脂钢管的供货期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2.2.4 本次 招标设置 投标限价,详见附表。
2.2.5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不组织现场考察,建议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投标人可以选择多种运输方式和多种运输线路,投标人的综合费用不因运输方式和运输线路的变化而调整,投标人报价时应将此因素考虑在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合法有效营业执照的生产商或经销商;能够供应本项目所需、且满足国家、行业现行标准及本次招标的技术标准要求的标的物资。
3.2 生产能力要求: 投标产品的生产商或经销商所代理厂家须具备一定的生产供应能力,满足本项目供货要求,具有生产标的物资的厂房车间、专业技术人员、生产工艺、专业设备、及专业试验检测设施等能够圆满完成本项目的生产供应任务。投标人为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厂商的生产组织供应能力情况。并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
3.3 财务能力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资产负债情况能够支持企业的正常运营,须提供 20 22 年、 202 3年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投标人须通过 ISO 9001质量体系认证 、ISO 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 45001中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提供具有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检测报告,消防用内外涂环氧复合钢管必须有天津消防研究所型式检测报告(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而且环氧树脂添加阻燃剂具有阻燃性能。管材需要进行消防自愿性强制认证。
3.5 履约信用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受过市级以上行政部门的处罚、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企业黑名单。近三年内在中国交通建设集团内无不良行为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恶意竞标、围标、低价中标拒绝履约、与中国交建各级公司或项目发生法律诉讼、诉前保全等情况。
3.6 其他要 求: 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须在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交建轨道交通事业部(轨道交通分公司)供应商网络范围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 资格 预审
本次招标不进行资格预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2日15时00分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