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2024-2025年度海南区域塔式起重机集中租赁招标公告
广东
-深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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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025年度
海南区域塔式起重机集中租赁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jg-szjc-2024-0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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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及中铁建工集团华南有限公司所属海南区域各工程项目,招标人为,塔
式起重机使用单位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及中铁建工集团华南有限公司所属海南区域各项目部,租赁费由使用项目部支付,现对塔式起重机租赁
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及中铁建工集团华南有限公司所属海南区域各项目所需塔式起重机。本次招标有效期为确定中标之日至
2025年12月31日。
2.2 招标内容:海南区域塔式起重机租赁详见附表1。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具体如下:
3.1.1 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起重设备租赁、安拆和维保相关资质,具备建筑起重
机械安装资质贰级及以上。
3.1.2 设备供应能力:投标人具备可供租赁的自有建筑施工机械不少于20台(需提供自有设备明细表及政府部门出具的备案证),具备跨地域
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方案及措施。
3.1.3 专业人员能力:投标人具有取得技术资质的管理人员(机械工程师)、专业技术维修工人(技工或技师),机械操作人员(安装拆除人
员)必须经过行业培训合格,并持有培训合格证书。
3.1.4 投标人业绩:投标人需出具近三年的招标租赁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塔吊机械设备租赁合同或协议不少于3份)
。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最近三年内没有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没有在中国中铁所属单位,出现过租赁商同类机
械设备经检测不合格的情况
3.1.5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集中采购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需提供投标单位近三年财务报表至少一份,包括资产负债表
、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等。
3.1.6 诉讼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
3.1.7 信誉要求:近三年内无不良施工记录,与招标人无任何不良纠纷记录。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不接受国家铁路局、中国铁路总公司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期内的供应商;不接受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公示
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且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不接受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为“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且
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
3.1.8 投标人税务要求:投标人必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按招标人项目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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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3082517290696293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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