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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工务段2024年租赁包银高铁介入检查用车项目采购公告采购公告

内蒙古

-

乌海市

发布时间:2024-10-16
竞争性谈判

乌海工务段2024年租赁包银高铁介入
检查用车项目采购公告
(公告编号:2024CWHGW028)
采购依据

我段包银高铁2024年进行轨道铺设及精调精整施工,但我段现有车辆不足,无法保障介入工作和精调工作的顺利开展,为保证我段2024年包银高铁工作有序推进, 依据《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单位汽车配备管理办法 》(呼铁物〔 202 2 〕 53 号)第二十二条 “ 租赁汽车或业务外包优先从集团公司所属具有汽车经营资质的企业租用或采购,集团公司所属企业满足不了需求时方可选择其他单位”。 现公开采购一家汽车租赁单位为我段提供202 4 年汽车租赁服务。
基本情况

包银高铁 8 月 1 日进行轨道铺设及精调精整施工,为确保包银高铁高质量开通,按照集团公司要求需组建 6 个介入组,分别在白彦花地区、前旗地区、五原地区、临河地区、巴彦地区、碱柜和乌海地区进行盯控检查,因 作业涉及范围广、人员地点分散、时间不确定, 我段需租赁 6 辆 7-9 座商务车(排气量 2.0L ) , 保证我段2024年包银高铁工作有序推进 。
3. 租赁期限
租赁汽车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4. 租金及付款方式

  1. 每台租车费用不高于 400 元 / 天(含税,税率 13% ),租期按实际使用天数结算。
  2. 双方在签订合同后,出租方于每月20日前向我段提供当月汽车租赁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我段于次月15日前向出租方支付当月汽车租赁费用。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3. 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折扣率成交法,即 报名单位资格审查合格且报价折扣不高于10.0折,经评委评审同意则为有效报价单位。
  4. 申请单位资格要求
    6.1 报价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且有效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能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6.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
    6.3 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凡经营范围具备或包含汽车租赁的单位,均可申请参与。车辆应为租赁企业名下正规七座车辆,营业执照、行车证和派出车辆需相互对应,保持一致;具有履行合同提供车辆的设备能力(提供车辆带车牌号的外观全景照片、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6.4 服务车辆注册时间均为2015年及以后且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安全上路标准。
    6.5 车况良好;各类保险齐全,其中第三者责任险200万元及以上、司乘险每位保险额50万元及以上,提供报价车辆的保险复印件。
    6.6 在任何时候发现报价人提交的报价文件内容有提供虚假的资料和在实质性方面失实时,采购方有权依法追究报价人的责任,立即终止合同,并依法追究报价人的责任。
    6.7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6.8 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6.9为方便车辆取用、信息交接,投标单位需在乌海市有经营场所,且有停车场。
  5. 其他要求
    租赁汽车要求
    (1) 出租方的汽车必须状况良好、证件齐全、符合安全条件的汽车。
    (2) 出租方汽车因年检、保养、发生的故障及交通事故等影响租方使用时,应当及时提供同等级或以上的汽车替代,确保租方正常使用。
  6. 报名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单位,请于 2024年10月16日12:00起至2024年10月23日12:00 止前发送报名资料(报名表、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等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未加盖公章视做报名无效)至乌海工务段材料科电子邮箱(,乌海工务段材料科首字母QQ邮箱),要求邮箱注明申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未成功发送邮件(以乌海工务段材料科电子邮箱接收时间为准)按报名不成功处理。
    95306 平台报名:通过平台线上报名。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报名单位,必须邮件和95306平台同时报名,缺少一项按报名未成功处理。报名审核通过后将电话通知报名单位报名结果。
    报名表
    (公章) 日期
  7. 报价文件组成内容
    9.1 项目数量、技术标准、报价表(报价表严格按照要求格式报价)。 报价表只需提供折扣报价即可,要求保留一位小数。例:折扣报价: 6.5 ,大写陆点伍,代表在最高限价基础上打 6.5 折,最终评审以最低折扣为准。
    9.2 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到场参与议价人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不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彩印。
    9.3 申请单位基本情况。
    9.4 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9.5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查询结果。
    9.6 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
    9.7 营业执照查询结果: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9.8 未被列入铁路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查询结果。
    9.9 无行贿犯罪记录: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
    9.10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查询结果。
    9.11 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
    9.12 近三年(2021(含)年至今)财务状况证明材料。
    9.13 报价单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声明函。
    9.14 报价承诺书(见附件)。
  8. 报价文件书写要求 (未按要求制作的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10.1 报价文件书写要求(未按要求制作的报价将被拒绝):①报价文件要求一式两份(正副本各一份,正本必须为彩印)。在文件右上角注明“正本”、“副本”字样;②报名供应商可根据项目特点自行编制其它文件,作为报价文件的附件,但必须同报价文件一同胶粘成册;③报价文件须用墨水书写或打印,胶粘成册(拉杆夹、订书机装订或出现任何活页者视为无效报价文件);书写应清楚工整,凡修改处应由报名供应商全权代表签字;图文模糊、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④报价文件正副本应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在报价文件每页加盖公章。
    10.2 报价单位可根据项目特点自行编制其它文件,作为申请文件的附件,但必须同申请文件一同胶粘成册。
    10.3 报价文件须用墨水书写或打印,胶粘成册(拉杆夹、订书机装订或出现任何活页者视为无效报价文件);书写应清楚工整,凡修改处应由报价全权代表签字;图文模糊、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10.4 申请文件正副本应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并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10.5 申请文件正副本每页均需加盖公章。
  9. 重大偏差确认
    11.1 报名供应商应对采购公告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出现重大偏差的 报价 文件,采购委员会有权对该 报价 文件进行否决处理。重大偏差是指那些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的条款,如接受将不能实现采购的目的,或将妨碍与满足采购公告要求的采购进行公平比较的偏差。
    11.2 以下情况属重大偏差:
    11.2.1 报价 文件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的。
    11.2.2 未按采购公告规定对相关资料、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报价表签字、加盖公章的。
    11.2.3 报名供应商递交二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 报价 文件、或出现折扣报价、或一包多投、或提供虚假资料、或串通投标的。
    11.2.4 报价 文件记载的规范标准、技术指标性能、质量证明交货期、售后服务不符合采购公告要求的。
    11.2.5 报价文件记载的各类资质证明及相关资料不符合采购公告要求的。
    11.2.6 出现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款和要求的,如付款条件、或拒绝出具履约保函或降低履约保函金额的、减少或减轻报名供应商的责任和义务的。
    11.2.7 报价 文件中出现重大漏项的(未提供有效的资质证明及有关资料)。
    11.2.8 不符合采购公告规定的其它实质要求。
  10. 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 (报名家数或召开竞争性谈判会议时提交报价文件家数),或召开竞争性谈判会议时报名供应商满足三家,但采购委员会认为有效报名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查、商务评审、技术评审、报价评审、重大偏差评审的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须发布第二次公告重新招标。经采购委员会评审,该包件所有报名都未响应采购公告要求而否决全部报名处理的,采购委员会在会议记录中说明原因并签字备案,应重新组织报价。
  11. 确定成交候选人。
    评审完成后,采购委员会根据评审情况推荐1-3名成交候选人,排序第一的确定为成交人。成交结果在 “ 平台”进行成交公示,公示期为3日,公示无异议后向成交单位发出成交通知书。
  12. 投诉处理。 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申请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的,可向内部监管部门投诉。项目管理机构按内部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结果处置。
  13. 合同签订。 在成交候选人公示且投诉处理结束后,按排名与成交候选人进行合同洽商,原则上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单位,并签订合同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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